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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郭文聖委員:應優化集體土地租賃住房供給流程

【聲音】郭文聖委員:應優化集體土地租賃住房供給流程

責任編輯:高心雲 2022-03-09 19:29:02 來源:香港商報網

    全國政協委員、深圳華祥隆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文聖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加快發展租賃住房作為實現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的重點工程,既是解決「職住平衡」、「消費擠出效應」等大城市病的現實需要,也是共同富裕、和諧穩定的內在需求。作為「十四五」時期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的主要途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經過各試點城市探索,已經取得突破性進展,但部分流程仍有待進一步優化。

    郭文聖指,在選址流程上,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偏好使用規劃新增建設用地,隨着城市發展,新增建設用地一般位置偏遠,可持續性不高,還可能加劇供需錯配。在合作流程上,建設主體選擇流程非標準化。在建設標準上,實踐中各類參考規範與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目標客群車位等實際需求並不匹配,部分不適用的硬性規定使企業成本增加,挫傷企業積極性。

    在入市流程上,郭文聖認為,有相當比例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存在大市政配套滯後於項目建設進度的情況,存在入市後出租率教低及租住體驗較差的情況。在運營監管上,人房信息監管存有缺失。

    為優化相關流程環節的運行效率,郭文聖建議疏通土地出讓流程、搭建管理平台、完善建設標準、落實主體責任、優化運營監管,以提升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的建設成效。郭文聖具體給出五點建議,一是疏通集體建設用地「招拍掛」流程,三步走有序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供給;二是搭建平台,完善項目建設主體選擇機制,建立完善招投標流程,引導各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市場公開選擇建設主體,優選優質企業合作;三是進一步完善集租房項目設計建設方式,特別在配套設施、車位、建築間距及日照要求等企業成本敏感型指標配置方面,充分考慮集租房項目業態混合兼容特性,設置一定靈活落地機制;四是落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明確牽頭單位、投資來源、建設主體等,確保與住宅本體同步交付使用,保障項目順利入市;五是結合地方人才引進及人口區域分布特點,明確可執行的保障範圍規範,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符合城市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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