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有片丨韓大元:香港國安法為普通法國家處理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案例提供了範例

有片丨韓大元:香港國安法為普通法國家處理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案例提供了範例

責任編輯:程向明 2025-06-09 17:40:42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辦的「一國兩制」學術研討會9日在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對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經驗回顧與展望時表示,當前在全球範圍內,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之間的關係仍是各國共同面臨的挑戰,在基本命題與學術範式上仍沒有共識性的範式。香港國安法的成功實施,從法理上為普通法國家和地區處理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的案例提供了範例或者參考,也有一些普通法國家的司法機關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參考香港法院相關的案例。

 韓大元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來為合理平衡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積累了實踐經驗,也為普通法國家和地區深入研究這一問題提供了有益的經驗與判例。在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的關係上,不同國家固然有各自的文化與價值判斷,但只要秉持客觀、理性、開放的學術立場,便不能否認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來對穩定香港社會秩序、恢復法治環境、重塑政治文化以及保障居民權利與自由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居民權利和自由並不衝突,只要限制是必要的,符合比例原則,就可以融合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韓大元表示,實踐表明,國安法實施不僅沒有改變基本法確定的人權保障標準,而是為更好地基本法規定的居民權利與自由提供了保障。

 香港國安法實施未導致司法獨立受損

 韓大元介紹,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截至2025年3月1日,在所有相關法律下,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案件中,共320人被拘捕,186人及5家公司被檢控,161人及1家公司已被定罪,包括已被判刑或正等候判刑的個案。其中,91人及4家公司是就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被檢控,76人被定罪。

微信圖片_20250609174453.jpg

 「普通法精髓在於經驗與判例,通過五年來特區法院辦理的國家安全個案,我們可以觀察國安法實施的總體效果,特別是法院如何以國安法為依據尋求個案中自由與安全的合理平衡」。韓大元表示,香港國安法制定時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司法獨立原則是否受損,個別人預言「國安法實施之日就是司法獨立消失之日」。五年來香港國安法實施實踐表明,司法獨立不僅沒有受損,而且隨着法治環境的改善與秩序的恢復,人們對司法獨立仍抱有信心。香港的司法體系嚴格依照法律程序檢控、審理國安案件,積累代表性案例,為審理國安案件創造新的模式,豐富普通法傳統。

 此外,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來在恢復法治秩序與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近年來在國際評價機構的各類評價中,香港的經濟自由度一直處於世界前列。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經濟自由度排名世界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指數由2024年3月的第4位上升至同年9月的第三位;世界競爭力排名由2023年的第7位上升至2024年的第五位。加拿大智庫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發布的《世界經濟自由度2024年度報告》中,香港在165個經濟體中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重奪世界第一。五個評估大項中,香港在「國際貿易自由」及「監管」均位列首位,在「穩健貨幣」的排名亦升至全球第三。

 韓大元表示,上述事實充分表明,通過國安法實施,恢復法律秩序後,投資者的信心得以進一步鞏固,所謂「撤資」現象並沒有出現。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的獨特的地位和優勢得到保障,包括法治及司法獨立、資金自由進出、自由的貿易和投資制度、簡單低稅制、良好的營商環境,以及高效廉潔的政府。香港以貿易自由、投資自由和金融自由實現了高度的市場開放,並因監管透明度提高和有競爭力的稅收制度而更為強化。

 香港國安法實施機制仍有進一步完善空間

 「當然,我們必須看到,香港國安法實施中也面臨新問題,比如需要進一步凝聚安全與自由廣泛的社會共識,提升國家安全觀念;香港特區法院在香港國安法一些罪名的理解與解釋上仍有歧義,需要在個案中凝聚共識,也有必要對相關法律界限進行必要說明。當下的國安教育體系雖取得成就,但還需要提升實效,國際社會對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還存在一些誤解與偏見,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國際傳播,讓國際友人了解國安法是如何保障自由與人權,消除誤解和污名化」韓大元說。

 韓大元認為,在「一國兩制」實踐進入新階段,「一國兩制」所蘊含的「和平、包容、開放與共享」的價值理念已具有廣泛的國際影響。因此,在香港國安法實施過程中,我們要堅持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初心與宗旨。香港基本法的初心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國家必須履行保持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與穩定的憲法義務,這種義務的履行要求從國家的整體性出發制定國家的法律與政策,服務於國家發展目標的實現。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的法治秩序的同時,必須充分保障人權,依法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堅持國家安全的原則與邊界。國家安全與人權相互聯繫,相互倚重,並不矛盾。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必須堅持依照法治原則辦事,合理平衡國家安全與自由保障兩項價值」。韓大元表示,在法治原則下,安全與人權、自由的關係圖景並非固定不變或者可範式化,而是始終處於動態平衡之中。在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的關係中,應當明確國家安全是為了實現個人自由而存在的。雖然只有在國家安全的秩序保障基礎上,個人自由才可能充分實現,但這不能導向將國家安全泛化,應當在具體情況下兼顧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在人權與國家安全關聯性中注意把握安全的預防性,要靠預防來防止對安全環境的破壞。「不安全性本質上先於不安全事件而發生」。要提高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的能力,要履行預防功能,防止各種風險,及時消除安全與人權之間的衝突。(記者張麗娟)

責任編輯:程向明 有片丨韓大元:香港國安法為普通法國家處理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案例提供了範例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