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修例禁止在建築地盤進行任何引發火警風險的吸煙行為,並參考相關條例訂立罰款水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表示,修訂草案預計本月初提交立法會審議。根據建議,違例吸煙的工人最高罰款15萬港元。若僱主未有盡責管理,最高罰款40萬港元。
自由黨的邵家輝關注,如建築承辦商違反條例或會被罰40萬元,令業界感到憂慮,關注當局會否作出調整。勞聯的林振昇表示,目前已有地盤禁止吸煙,並有罰則,關注日後有關禁煙的「家規」是否需要保留。
孫玉菡回應指,40萬元屬於最高罰款,如承辦商採取合理措施,例如張貼足夠告示、安裝鏡頭,有在地盤門口提供儲物地方讓工友擺放香煙及打火機等,政府不會貿然提出控告,反之政府作出檢控亦很合理。
他又提到,現時勞資雙方就僱傭合約下訂立一些地盤禁止吸煙的規矩,如工友認為不合理,可尋求勞工處調停,但他說,社會認為未通過修例前,最好透過自願形式在地盤禁止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