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過去一個月展開代號「喜鵲」行動,打擊售賣侵權卡拉OK歌曲播放裝置,檢獲28套預載播放裝置和盜版電子遊戲機,市值約50萬元,拘捕7名懷疑涉案男女。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版權及商標科技罪案調查組吳家俊今日(17日)表示,海關利用大數據系統巡查分析,發現有派對房間和酒吧在業務過程中,涉嫌提供侵權卡拉OK給顧客使用。另外亦留意到個別網上賣家售賣懷疑侵權卡拉OK裝置。
經調查和在版權持有人協助下鎖定多個目標,動員逾100人喬裝顧客及突擊搜查14間派對房間及一間酒吧。在多個處所中檢獲一批懷疑冒牌侵權卡拉OK播放裝置和遊戲組裝。另外拘捕兩名網上賣家,在其住所檢獲一批懷疑用作售賣用途的侵權卡拉OK播放裝置。行動中共拘捕5男2女(26至69歲),涉嫌干犯《版權條例》,當中包括網上賣家、場所負責人及員工,所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吳家俊說,行動中檢獲28套懷疑侵權卡拉套裝及4套懷疑侵權遊戲套裝,估計市值約50萬元。海關留意不法分子為吸引顧客,在侵權卡拉OK預載逾1萬首本地流行音樂歌曲,當中包括本年度才推出的熱門歌曲,以招來顧客。
此外,一名網上賣家在社交平台上訛稱是某播放裝置的香港正式官方代理,並提供上門安裝及維修服務,但售賣的全屬侵權作品。而另一名買家除售賣裝置外,更營運一間派對房間和一間酒吧,在業務過程中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給顧客使用。
海關亦首次將一個橫跨網購、餐飲業及娛樂場所等不同產業的侵權犯罪組織一網打盡。涉案的派對房間負責人警覺性高,大部分以自助形式營運,即沒有職員在場,在社交平台只提供有關派對房間收費、大概的位置,直至顧客付費後才將確實位置和大門密碼告之。
海關重申,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未獲得版權擁有人授權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或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萬元。(記者 區天海)
頂圖: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版權及商標科技罪案調查組吳家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