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人員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4月14至27日展開代號「急漩」行動打擊「搵快錢」罪案,包括店舖盜竊及其他相關罪行。
行動中,人員拘捕17男9女,年齡介乎19至76歲,涉嫌「盜竊」及「處理贓物」等罪。其中13名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調查顯示,被捕人相信與77宗盜竊及相關案件有關,失物總值超過40萬元。
據了解,被捕人當中10男5女為本地人,另外7男4女為泰國、越南、尼泊爾、印度及巴基斯坦籍,3人持有香港身份證,其餘均持「行街紙」留港。其中一宗案警方上周六(25日)召開記者會,兩名印度籍賊人涉及17宗針對露宿者盜竊案;另一宗案則涉及5名越南籍男女在全港多間無印良品盜竊逾400件衣物。
警方重申,打擊「搵快錢」罪案為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盜竊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另外,若市民購買、處理或接收盜竊贓物,亦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處理贜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記者 區天海)
頂圖:涉及露宿者盜竊案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