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去年申請「高才通」來港,入境處截查發現他管有一份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碩士學歷文件副本,教育局調查後發現該校從未在局方註冊。被告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否認1項「管有虛假文書」罪,裁判官施祖堯指控方須證明副本上的簽名人身份和日期等屬虛假,單憑副本內容虛假不足以入罪,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李志成(38歲),被控於2025年6月8日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份看來是由「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發出的學歷文件副本,屬於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保管或控制該文書。
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10月獲批以「高才通」來港,翌年2月申請香港身份證,在申請表上報稱沒有專上教育學位。至2025年1月入境處接獲投訴,指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未在教育局註冊。同年6月被告入境時被入境處人員截停,搜出一份看似由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發出的虛假學歷文件副本,顯示被告持金融學碩士學位。
施官指,根據「陳鑑清案」即使被告的學歷副本是虛假,或未獲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頒發金融學碩士證明,單憑副本屬虛假,並不足以構成罪成,除非控方證明副本上的證書簽署人的身份、權限及訂立文件的日期屬虛假,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