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父母管教方式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響,嶺南大學(嶺大)心理學系,與華南師範大學心理學院及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應用心理系的學者合作,進行一項為期一年的追蹤研究,結果發現,父母若以「心理控制」方式管教子女,例如透過引發內疚感、冷淡對待等被視為「情緒勒索」的手段迫使子女服從,或會削弱青少年調節情緒的能力,增加抑鬱症狀及提高自殘風險,當中女童受影響尤為明顯。學者指出,要預防青少年自殘行為,除了處理個人情緒問題,亦需改善親子互動方式。有關研究成果已刊登於國際學術期刊《兒童精神醫學與人類發展》(Child Psychiatry & Human Development)。
嶺大心理學系助理教授林立教授與研究團隊,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向佛山市兩所公立學校的742名12至15歲初中生,進行兩輪問卷調查,兩次調查相隔一年。受訪學生從「子女視角」報告父母的管教方式,以及其情緒調節、抑鬱症狀及自殘行為的情況。
研究團隊根據調查結果,把父母的管教模式分為四類。近四成四(43.6%)家長屬「支持型」:尊重子女意見、容許自主選擇、有規矩但不高壓、重視溝通;其次是佔三成三(33.1%)的「中度混合型」:父母管教方式較混合,有時開放,有時嚴厲,子女難以預測父母反應;亦有超過一成七(17.4%)是「控制型」:父母強調服從,高控制、少自主空間,容易用內疚感、冷淡對待等「心理控制」手段向子女施壓;最後一類是佔近百分之六(5.9%)的「高度混合型」:家長會以「為你好」為名,表面給予子女自主選擇及支持,同時運用內疚感、冷淡對待等「心理控制」要求子女順從。

研究團隊根據調查結果,把父母的管教模式分為四類?「支持型」、「中度混合型」、「控制型」,以及「高度混合型」。
研究發現,「支持型」家庭尊重自主及重視情緒溝通,子女出現抑鬱及自殘風險較低。不過,其餘三種涉及「心理控制」的管教方式,尤其在「控制型」家庭,子女一年後出現非自殺性自殘行為的風險均較高。值得注意的是,「高度混合型」的父母一方面給予支持和自主,另一方面卻施以高壓心理控制,這種矛盾訊息可能對青少年造成更大困惑。
研究分析顯示,父母的「心理控制」會增加青少年調節情緒的困難,包括容易有衝動反應、情緒反應過大,以及難以排解「負能量」,長期情緒調節障礙會更易出現抑鬱症狀,最終增加自殘行為的風險,當中以女性受訪者尤為顯著。
林立教授指出,研究結果為教育界及家長提供了清晰方向,教育子女時除了訂立規範,亦需給予子女適當自主及情緒支持,減少「心理控制」,以協助他們建立情緒調節能力。她表示:「本次研究在華南地區進行,研究結果對香港極具參考價值,尤其本港競爭激烈,不少父母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部分家長會將控制視為關心與責任的表現,甚至懷着『為你好』的想法,不自覺地對子女施加心理控制,這不但達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更可能對孩子的心理健康、自我價值觀及親子關係造成不良影響。」

嶺大心理學系助理教授林立教授。
林立教授建議,教育界在預防及減少青少年非自殺性自殘行為時,可針對不同家庭的教養模式,及早識別高風險青少年,並加強情緒管理及精神健康支援。
嶺大心理學系林立教授為本文通訊作者,華南師範大學研究生杜清娜為第一作者,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應用心理系吳妮妮副教授為共同第一作者,論文的其他作者—廣東第二師範學院鄭向榮教授,以及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伯奇學校羅東麗老師也爲本研究作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