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警區特遣隊於昨日(9日)進行反罪惡行動,於禾輋邨順和樓外截查一輛可疑私家車及一對男女,檢獲約值31萬元的「依托咪酯」。
人員在該名男子身上發現一粒含有懷疑「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並於車內發現約500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約800毫升的懷疑液態「依托咪酯」,及10支用作吸食電子煙彈的電子煙機,市值約31萬元。人員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一名姓許(27歲)男子及一名姓楊(27歲)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