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由明天(28日)開始,婦女產假由現時的70日增至90日。另外,由明年1月開始,僱員年假在工作滿一年有6日的基礎上,年資每滿兩年可以增加一日年假,直至年資滿12年後,每年共有12日年假。
澳門政府公報刊登上星期經立法會通過的《修改勞動關係法》,新規定的90日產假,必須有60日是分娩後立即取用,其餘30日,僱員可靈活按實際需要,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緊接分娩後取用。這項為女性僱員的保障,亦適用在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婦女。
政府稍後亦會公布,因應產假日數增加,為合資格並已支付本地女性僱員產假報酬的中小企,提供補貼措施,以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