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一輛的士在牛頭角偉業街行駛期間被警方截停及調查,警方發現的士司機體內含有俗稱「K仔」的氯胺酮。涉案54歲士司機被控1項在體內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時駕駛汽車罪,今日(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庭上稱他過去有15次案底,有一次與本案類同。裁判官押後案件至8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戒毒所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李劍文,承認於今年6月5日在偉業街駕駛一輛的士,當時體內含有氯胺酮。案情指當日早上,警車在牛頭角偉業街巡邏期間,發現涉案的士行駛時左搖右擺,而且異常緩慢,的士當時展示可出租標示。警方截停的士及調查被告時,被告神情恍惚,對答緩慢。警方要求下,被告先後提供口腔及血液樣本作檢驗,對氯胺酮呈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