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發現有人於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並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有關人士涉嫌散播假消息,以謊言攻擊香港特區政府及抹黑警隊,意圖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執法部門的憎恨。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度重視案件,迅速在9月3日在港島及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2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3名被捕人士年齡介乎33至79歲。
經過跟進調查後,國安處再於9月27至28日在九龍及新界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3名涉案人,包括1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46至65歲。
今日(30日)國安處再在九龍及新界區以同一罪名拘捕另外2名涉案人,包括1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分別為37及58歲。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各被捕人的住所及檢取相關證物。新一輪的5名被捕人現時仍然被扣留調查,而警方的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警方強調,所謂「831事件」並無事實根據,別有用心的人藉此散播謊言、攻擊香港特區政府及抹黑警隊,企圖以危害社會安寧的手段達致其政治目的。有關行為涉嫌干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警方將繼續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