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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廳觸目驚心的“塌方式腐敗”

2014-11-24
来源:中國廉政網

  原標題:觸目驚心的“塌方式腐敗”——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系列腐敗案剖析

  記者鄭亞邦 卿洪春 通訊員劉學先

  2014年6月2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隨著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馮偉林渾身癱軟,面色慘白。

  16頁的判決書,記錄了馮偉林的138筆受賄事實。

  馮偉林是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成員、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2011年8月,因涉嫌受賄被立案調查,經司法機關查實,受賄4380.9萬元。

  馮偉林是湖南省交通系統系列腐敗案中的一員。經湖南省紀委調查,交通系統系列腐敗案涉案人員27人,包括省交通廳的黨組書記、副廳長陳明憲,以及副廳長鄒和平、副廳長李曉希等4名廳級幹部和16名處級幹部。

  這樣的“塌方式腐敗”觸目驚心!

  染指工程,人人分羹

  要想拿到工程,必須要有領導打招呼。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中已經成為“顯規則”。省交通廳的大小幹部,都想方設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時甚至會出現因為分贓不均,互相告狀的鬧劇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建成通車總裏程達5084公裏,在建總裏程達1300公裏,建成和在建裏程數位居全國前列。

  輝煌的業績令人贊歎。然而,在這背後,一群貪得無厭的“路蠹”卻借高速公路建設的“東風”,肆無忌憚地貪腐,互相攀比又互相掩護地大發“公路財”!

  要想拿到工程,必須要有領導打招呼。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中早不是“潛規則”,幾乎已成為“顯規則”!陳明憲、馮偉林、鄒和平和李曉希,以及一些手握權力的處長和項目經理們,都想方設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把工程當成“唐僧肉”,利用一切機會從中分“一杯羹”。

  陳明憲通過中介人出面聯系有中標意向的單位或個人,親自出面向省內高速公路項目招投標負責人打招呼,幫助朱某、張某、胡某承攬土建業務12億元。馮偉林為劉某、唐某承攬土建業務21億元,並在多條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投標中,為數十家公司及個人牟取巨額利益。鄒和平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某財產保險公司在9條高速公路工程上承攬保險業務,幫助工程建設商承攬高速公路相關電腦、ETC建設項目。李曉希在多條BOT高速公路的投資、建設、管理過程中接受請托,為請托人所在公司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其子先後數十次收受他人財物。

  由於陳明憲、馮偉林、鄒和平、李曉希等人紛紛插手高速公路建設,常常出現同一個工程項目幾個人都打招呼的情況,甚至鬧出因分配不均領導之間互相告狀的鬧劇。

  2006年,鄒和平幫范某打招呼,在邵懷高速公路上拉隔離栓工程。范某在招標中排名第一,但工程最後給了招標中排名第二的陳明憲弟弟做。范某和鄒和平非常生氣,范某要去告狀,鄒在背後支持。見事情鬧大了,怕醜事因此曝光,邵懷高速項目經理蔣鵬飛專門請鄒和平吃飯解釋,說那個項目陳明憲也打過招呼,請他出面制止范某告狀。最後,只得又給范某安排了一個附屬工程項目做,此事才算平息。

  為了利益“均衡”,馮偉林當上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後,經常出面協調利益之爭。2007年左右,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保險業務統一管理,在分配汝郴、郴寧、寧道三條高速公路保險業務時,鄒和平跟馮偉林打了招呼,要求給某保險公司做,但因此前業務已分配好,不好再更改,最後該公司沒有拉到業務,鄒和平非常生氣。為了平息鄒和平怨氣,在安排新漵和漵懷兩條高速公路保險業務時,馮偉林特意叮囑經辦人,必須要將這兩條路的保險業務給鄒和平推薦的保險公司做,鄒和平這才滿意。

  為了不鬧出“大事”,馮偉林特意召集項目經理“約法三章”:一是如果上面領導打了招呼的,不要以我的招呼為主;二是同一個標段有幾個領導打招呼的,項目經理自己去協調好;三是至少每條路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標段不是打招呼中標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領導如此貪腐,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些中層人員當然不甘落後。湖南省懷通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經理佘小年接受某公司請托,為其承攬到了懷通公路第25標段工程,一筆就收受了對方好處費上千萬元。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裝飾有限公司經理彭曙和副經理胡浩龍,貪汙、受賄金額達上億元。由於貪得無厭,大家背地裏都稱之為“彭鼠”、“胡耗龍”。

  操縱招標,“量體裁衣”

  通過“串標”、“圍標”和“清標”三個步驟,表面上,整個招標過程非常公開、公平和公正,實則早已“量體裁衣”,一切盡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當場監督,也發現不了問題

  要想大發“公路財”,必須牢牢掌控重大項目建設的招投標。陳明憲、馮偉林等人從操縱工程招投標入手,“發明創造”出了“串標”、“圍標”和“清標”三步工作法,使得全省高速公路公開招投標成了一種擺設,蛻變成一種“權力變現”的集體狂歡。

  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就必須公開招標。在湖南,凡是想在高速公路工程公開招標中中標,就必須事先找到馮偉林或陳明憲等人打招呼,馮偉林或陳明憲等人就指示或授意下屬事先將要招標的工程項目具體情況告知請托人,請托人得到准確信息後,選取其中的一個標段並告知馮偉林,這便是“串標”。

  隨後,請托人再花錢組織一批具有投標資質的企業報名投標,然後在每個項目資格預審前,將這些花錢雇來的企業名單交給馮偉林,同時注明自己想要中標單位的名稱,讓馮偉林給項目經理打招呼,確保這些雇來的企業盡可能多地通過資格預審,這樣就可以對自己想中的標段進行“圍標”。如果沒有完全“圍死”,還有其他企業也進入了最後投標圈子,則必須在正式投標前,與其他通過的企業進行協商,給予他們一定金額的補償,讓他們配合圍標。

  所謂“清標”,就是在資格預審時,已聽馮偉林打過招呼的項目經理,把資格預審名單統計表給有關人員預審時,先將打了招呼的單位畫了鉤,沒打招呼的畫了叉,然後告訴預審人員要確保畫鉤的單位通過預審,畫叉的單位要盡量找問題將它們清出去,這就是“清標”。

  通過“串標”、“圍標”和“清標”三個步驟,表面上,整個招標過程非常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實則早已“量體裁衣”,一切盡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當場監督,也根本發現不了問題。

  陳明憲在懺悔書中說:“為了給請托人清除招標障礙,有時候我甚至以一個招標書裏面某一頁沒有蓋章為理由,將投標人拒之門外。”

  馮偉林事後交代,他打招呼中標的17條公路45個土建標段,無一不是通過“串標”、“圍標”和“清標”的方式中標的。

  “前台”玩權,“後台”收錢

  面對著輕松就可以拿到手的好處費,陳明憲、馮偉林等人的家人和親屬哪能克制住心底無窮的欲望,甚至到了最後,面對金錢的誘惑,陳明憲、馮偉林、李曉希、鄒和平等人不僅管不住自己的親人和家屬,就是連自己也管不住了

  交通工程項目利益如此之大,來錢又是如此容易,陳明憲、馮偉林等人自然不會讓“肥水流入外人田”,但是為了保證自己的“安全”,他們不直接收受錢物,而是讓最親近的朋友、情人和親屬等特定關系人從中當“二傳手”,他們在“前台”玩權,特定關系人在“後台”收錢。

  具體的操作方式是:先由特定關系人與項目承建商事先約定分成方式或好處費金額,然後通過打招呼讓約定的承建商中標,再通過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

  馮偉林擔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後,對弟弟馮冠喬說:“現在我當局長了,你到高速公路上做點事還是可以,機會也有,但是你自己不要出面。”2009年,馮冠喬為一個高速公路機電工程項目來找馮偉林幫忙,馮偉林叮囑馮冠喬:“有事別直接找我,別人看見了不好。你別出面,你跟別人聯手,讓別人來找我。”

  馮冠喬心領神會,找到王某商量合作,由馮冠喬負責向馮偉林轉達請托,不參與施工,但分一半利潤。馮偉林多次接受馮冠喬轉達的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幫助王某中標數個工程,使其獲得9.83億元工程合同。馮偉林夥同馮冠喬由此實際獲得1700多萬元的好處費。

  看到來錢如此容易,馮偉林妹妹馮霞也按捺不住。馮偉林多次為她打招呼。到最後,馮偉林感到這種變味的親情越來越沉重。他在交代材料裏寫道:“感覺親情與友情,像一根根繩子套在我的脖子上,勒得我幾乎無法呼吸。”此時,馮偉林想從繩索裏逃出來,卻已無能為力,甚至,他越掙紮,繩索套得越緊。

  馮偉林招架不住了,他感到了恐懼,多次產生了辭職的念頭。在接受調查期間,他懺悔道:“我爸媽在世時,我曾向他們保證要帶著弟弟妹妹吃好飯,但現在,我卻帶著他們一起吃牢飯。”

  陳明憲、李曉希、鄒和平在夥同家人或親屬受賄的手法上與馮偉林如出一轍,他們都是要求家人或親屬在背後操作。

  陳明憲在夥同其妻周茜、其妹陳明珍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時,要求周茜不要出面,要求陳明珍盡量少出面。然後找到與其關系密切的朋友劉某某、周某某商定,由劉某某聯系投標單位或個人,陳明憲出面幫助中標,劉某某、周某某收取“業務費”,劉某某負責保管,等陳明憲退休後,三人平分“業務費”。陳明憲還特別叮囑劉某某、周某某小心操作,別出事,要“找間房子,多買幾把鎖,鎖起來”,保管好“業務費”。

  李曉希夥同兒子李鋇在高速公路上插手保險業務時,最開始也是反複叮囑李鋇不要直接跟項目經理聯系,只要李鋇告訴自己保險公司想要哪條路的業務就行了。

  鄒和平兒子鄒穎則入股侯某、戴某和陽某合夥經營的一家花木公司,每年可分取紅利。鄒和平告訴鄒穎:“別出面跟他們攪在一起,更別入股,拿點好處費就算了。”

  面對著輕松就可以拿到手的好處費,陳明憲、馮偉林等人的家人和親屬哪能克制住自己心底無窮的欲望,甚至到了最後,面對金錢的誘惑,陳明憲、馮偉林、李曉希、鄒和平等人不僅管不住自己的親人和家屬,就是連自己也管不住了。

  大權獨攬,唯我獨尊

  權力這根魔杖,讓省交通廳這群“路蠹”迷失了方向,直至變得瘋狂。在他們分管的范圍裏,他們就是皇帝,一切都是他們說了算。為了達到控制人從而控制工程項目的目的,拉幫結派,排除異己。如果誰不聽話,則給予無情打擊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政企不分,權力集中。馮偉林的官方頭銜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湖南省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湖南高速公路投資集團董事長。他手握重權,時常每天要批兩三個億出去,對錢已經完全沒有概念。別人送來的錢,在他眼裏就是一個符號。

  權力這根魔杖,讓省交通廳這群“路蠹”迷失了方向,直至變得瘋狂。在他們分管的范圍裏,他們就是皇帝,一切都是他們說了算。比如,為了達到控制人從而控制工程建設項目的目的,在幹部任命上,他們先只任命高速公路建設籌備組長,等完成土建招標後,聽話的就任命為經理,不聽話的就不讓當經理。所以,籌備組長必須聽他們的招呼。如果哪個膽敢不服從,則給予無情打擊。

  唐某憑著與馮偉林過硬的關系,同樣在懷通高速做水泥供應業務,大家對此都睜只眼閉只眼。2006年,馮偉林幫唐某在婁新高速獲得一個土建工程,唐某向馮偉林打小報告,說婁新高速總監肖建秋有點為難他。馮偉林就以肖建秋與總經理陳勇鴻鬧不團結為由,將肖建秋調開。

  陳明憲則更霸道,他給某高速公路籌備組組長張某打招呼,要張某將工程給自己親屬做,由於陳明憲親屬做的標書太差,根本無法擺到台面上,因此沒能中標。陳明憲大怒,大罵張某:“不識抬舉,從哪裏來滾回哪裏去!”結果,張某一直沒能當上項目經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群“路蠹”無視黨紀國法,囂張跋扈,最終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鏈接@辦案者說:

  警惕“工程上馬,廳長下馬”

  公路建設投入資金巨大,利益的誘惑無處不在。作為管理者,如果目光只盯著利益,以各種手段牟取私利,就必然會出現“工程上馬,廳長下馬”的現象。

  湖南省交通廳這群“路蠹”肆無忌憚地修了一條斂財之路、一條貪腐之路,同時也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他們違紀違法,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信仰缺失。馮偉林曾經是公眾眼裏的“清官”。工作之初,他曾有一個堅定的信念:當官一定不能貪。上任之初,他也慷慨激昂地表態:“要讓廉潔的光輝普照到高速公路的每一個角落。”他還專門發表署名文章,題目就是《廉潔是對父母最大的孝順》。然而最終卻在“糖衣炮彈”面前敗下陣來。信仰的缺失,導致他意志薄弱,擋不住誘惑而放縱貪婪。陳明憲等人均是如此。

  二是權力失控,缺乏監督。陳明憲、馮偉林分別是省交通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把手,被查處的大多數違紀違法幹部都是所在項目的主要負責人,集人事權、財務權、行政審批權等於一身,擁有充分的資源調配權,權力高度集中。他們沒有接受監督的意識,甚至千方百計地逃避監督,唯我獨尊,為所欲為,聽不進別人的忠告和批評。陳明憲主持省交通廳工作時,廳黨組會長期不開,從工程立項到幹部人事安排,一手遮天,根本不講民主集中制。

  三是家庭失守。交通廳系列腐敗案,再次上演了“夫妻、父子、父女、兄妹”同堂受審的畫面。這些貪腐案件,許多都有家庭成員共同腐敗的情節,這些官員沒能守住家庭的廉潔防線,有的是被家庭裹挾,有的是被親情所累,最終不僅毀了自己,也斷送了家庭和親人的幸福。

  懺悔錄:

  我給自己“修了”一條不歸路

  自從被省紀委采取辦案措施後到現在,我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經常以淚洗面,我辜負了組織對我的期望,辜負了領導對我的期待,也辜負了親人對我的厚愛。我本應該用手中的權力好好幹一番事業,為湖南多修路、多架橋,結果橋修好了,路修通了,我卻成了階下囚,所以我感到特別後悔。不管今後如何,我的悔恨之心會伴隨我的一生。

  我的教訓是沉痛而深刻的。我想有五個方面的教訓:

  一是對自己要求不嚴格,我本來是很上進的,也是很努力的,也希望書生報國,為黨和人民多做一些事情,但是擔任領導職務後,特別是擔任主要領導職務後,慢慢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從收受紅包禮金開始,從打一個、兩個招呼開始,逐步淡薄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權力太大、誘惑太大,沒有好好把握。

  二是被親情所左右。我的父母去世早,我是長子,長兄如父,過去家裏很窮,弟弟妹妹也吃過不少的苦,而兄弟姊妹的感情比較深,在這種親情的左右下,我沒有把握好自己,開始走向了犯罪道路。我的主要犯罪事實是為我的弟弟妹妹打招呼,撈取經濟利益,希望他們過好一點的日子。

  三是法紀觀念淡薄。我是學法律的,講法紀觀念淡薄講不過去,但是,我的腦子裏確實缺少法律這根弦。我總認為把工作幹好就可以了,總認為把路修好就可以了,對法律和紀律不上心,認為法不責眾,特別是我自己對拿中介費、對罪與非罪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

  四是內心有私念、有貪欲。在單位,我對我的下屬也有嚴格的要求,經常在外面演講寫文章,表明自己的道德情操。但是,在我的內心深處,還是有一種貪圖享受的欲望,有一種為弟弟妹妹過好日子庇護的想法。這就是一種私情,在這種私情的導致下,我就表現了一種兩面性,表現出了道德的滑坡,總認為紀律和法律是別人的事情,自己小打小鬧不要緊,結果卻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這種私念和貪欲是逐步發作和放大的,開始我也謹慎過,後來逐漸放松了。要當好官,確實不能有私心、有私情,這是我的教訓。

  五是大的環境也對自己走向違法犯罪道路產生了影響。高速公路資金多,工程多,是“唐僧肉”,誰都想吃一口,各個方面打招呼的絡繹不絕,正是在這種環境下,我多次產生了調走的想法,招架不住了。還想,自己也不要清高,搭搭順風車吧。還有體制性的原因,我們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政企不分,權力太集中,讓我感到有些麻木和膨脹。這些因素對我走向違法犯罪道路都產生了影響,在我的前任局長楊志達出事後我曾說,楊志達出事不是高速公路第一個人,也不是最後一個。我現在自己出事了,我也是這句話。我也希望能改變這種環境和體制。

  少一個人犯罪,就多一個家庭的幸福。這段時間,我想得最多的,是自己想書生報國,卻做了對不起國家的事情,想得最多的,是我的妻子和兒子,我本應該給他們一個非常幸福的家庭,而且我也是能夠做到的,但是由於我的犯罪連累了他們。在這一點上我感到特別後悔,特別對不起妻兒。(摘自馮偉林懺悔書)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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