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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公共資源 優化公屋政策

2015-01-28
来源:香港商報

  公共政策與時俱進,才能適應社會需求,福利政策亦應如此﹔否則公共資源得不到妥善利用,且產生分配不公、擾民、政策無法實施等諸多問題,累積民怨。在天價樓市遠超市民負擔能力、累積巨大住房缺口的現狀下,本港延續逾60年的公屋政策早喪失「基層中轉房」的原意,而成為絕大多數租戶真正意義的家園。因此公屋政策應積極考慮由「臨時廉租屋」向「居者有其屋」轉移,如實施「以供代租」等新政,讓住戶有機會擁有居所業權之餘,減輕公帑負擔。

  申訴專員公署昨批評,房署和房協的協調機制存漏洞,變相縱容公屋租戶出現雙重戶籍,濫用資源,且舉出數例擁有雙重甚至多重公屋戶籍,及資產超限仍獲批公屋的個案。房署回應指,申訴專員所審查個案均涉及複雜家庭背景,例如家庭暴力、住戶情緒問題及自殺傾向等,署方根據社署等建議,以審慎及情理兼備的態度處理,以免引發不愉快事件,但同意處理個案時仍有改善空間,會研究加強處理雙重戶籍的行政措施。

  申訴專員的批評,其實正顯示公屋政策落後於社會現狀和需求,而衍生出系列難以解決的難題。公屋原意是臨時安置無力置業基層,待住戶儲夠錢買樓則須遷出,騰出單位予輪候家庭。因此定下頗為嚴苛的公屋資產上限,及住滿10年則須重新申報審查入息及總資產,超限「公屋富戶」要加倍繳納租金或市值租金等,希望藉此讓公屋富戶遷出自行置業。由於「富戶」普遍瞞報及拒遷,當局現計劃收緊申報年限,加強審查和執法,試圖令實際處於無法流轉狀態的公屋資源「活化」,結果引致公屋住戶的強烈反對。

  問題根源在於,幾十年前的公屋住戶儲幾年錢,大都有能力自行置業,擁有自己的住房,現在則成為絕大多數住戶不可能達至的任務。本港樓價高踞世界前列,遠遠拋離基層收入的增長水平。早前調查顯示,本港樓市連續5年蟬聯全球最難負擔城市,以港人家庭入息中位數計算,需連續17年不吃不喝才能置業。因此迫遷所謂「公屋富戶」,實則是令大多數「富戶」喪失家園居無定所,當然遭遇強烈反對,且有欠人道。

  種種久為人詬病的公屋問題,如公屋資源難以流轉,公屋富戶難以「迫遷」,公屋住戶違例瞞報、漏報資產現象普遍存在等等,加之庫房每年為公屋政策補貼約10億港元公帑,而今後數年隨公屋單位大量增加、基層和長者貧窮化加劇等因素,公屋補貼更將大幅躍升至16億元以上等,其實均是福利政策不符社會現狀所產生的種種惡果。所以,申訴專員指責房署執法不力實則有欠公允,房署回覆亦顯得不無委屈。

  解決公屋積弊,應順應社會強烈要求。公屋住戶十分渴望擁有自住居所,以住戶可負擔價錢「以供代租」出售公屋單位,是其中一項可考慮的優化措施。在為富戶提供可行的自置居所計劃後,則應加強巡查貫徹執法,禁止多重公屋戶籍等濫用公屋政策的現象。而追本溯源,大規模興建政府資助房消除住房缺口,方為解決包括公屋問題在內的諸多深層次矛盾的不二之選。

  香港商報評論員 殷翔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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