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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查黑金真相 严惩以正纲纪

2015-03-26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昨决定,就工党李卓人和社民连梁国雄被指收取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捐款的事件,展开调查。同日,港大校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审核委员会调查戴耀廷「捐款门」事件的报告。两起事件的共同点,就是被调查人涉及的都是巨额款项来源不明及暗中操作之事,当事人不只是行为不检,有亏职守诚信,更有很大可能触犯法规和立法会以及学校的规章。「政治黑金」事件已涉法律层面,必须彻查将黑金真相揭露,将犯法者绳之以法,违规者以规处罚,以正纲纪。尽管被揭发者都是反对派重要搞手,亦是致力瘫痪立会、发动违法暴力「占中」等乱港政治运动的主力,但不可投鼠忌器,为避免所谓「政治打压」的攻击而轻轻放过,网开一面。

  「政治黑金」事件的被揭发,无疑是本港一大丑闻。黎智英向反对派政党及人士秘密捐献超过4000万元,当中包括李卓人、涂谨申、毛孟静、梁国雄、梁家杰5名反对派议员,涉事议员从没申报,黎智英更明指曾向涂毛各捐50万元作选举之用。两梁均避重就轻承认收钱,李卓人「挤牙膏」式招认将50万元捐款「袋住先」长达近9个月﹔涂毛则矢口否认收过钱,闹出罗生门,令公众更质疑当中存在见不得光的情节。

  至於戴耀廷,被踢爆曾最少4次以隐姓埋名的手法,向港大提供145万港元的指定「匿名」捐款,其中80万元捐给锺庭耀的民意调查计划,用作「占中公投」﹔30万元捐给法律学院,用作政治性极强的所谓学术讨论﹔另35万元则分15万元和20万元两笔捐给人文学院,供请人(聘请了公民党宪制及管治支部执委向梓骞)参与民调计划。戴耀廷後来供出有关款项是由同为「占中」搞手的朱耀明捐出。根据港大相关的捐款规定,收受1万元以上匿名捐款可能违反廉政公署规管高等院校接收捐款的规则。戴何以突捐巨款,且指定作「占中」之用﹖钱从何来﹖为何要掩饰身份﹖是否有难於启齿的原因﹖问号实在太多。

  黑金收受各人平日总站在道德高地,饰以民主公义斗士假面,原来长期暗收黑金,干尽乱港勾当。公众、立会和执法机构的疑惑,不会因涉事者三缄其口,左躲右闪而消失,反而只会变得越来越大。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议员们对黑金来者不拒,到底代表谁的利益﹖戴耀廷公开表示「占中」行动不接受一笔过超过1万元的捐款,强调光明正大、公开透明,为何又有秘密捐款﹖其实只要看看「政治黑金」活动的时间,正是针对政改关键时刻,反对派愈玩愈激,瘫痪立会、违法「占中」,祸港乱港最猖獗之时,就知道黑金事件绝非偶然。

  香港是法治社会,无人可以凌驾於法律之上,有人不要以为打着「民主斗士」旗号,就可成为「法外之民」。「捐款门」中的议员们,涉嫌违反《选举条例》、触犯《议事规则》的《个人利益登记指引》、《防止贿赂条例》,以及偷税漏税等。戴耀廷则涉嫌违反大学的收受捐款规定,帮助非法「占中」,操纵学术造假。真相要查清,犯法必惩处,才能维护香港法治和廉洁的核心价值。    香港商报评论员 周武辉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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