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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時隔20多年制定新國安法

2015-07-01
来源:中新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中國為何時隔20多年制定新國安法

  中新社北京7月1日電 (記者 郭金超 馬海燕)“(當前)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7月1日在北京說。

  當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經表決,以154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國家安全法。中國曾於1993年制定過一部國家安全法。此次立法是中國時隔20多年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

  在當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鄭淑娜指出,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的頭等大事,國家安全立法是國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通過制定法律來維護國家安全是各國通行的做法。

  鄭淑娜說,1993年到現在已過去20多年,隨著國家發展,國家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和要求也發生了變化。當前,中國國家安全形勢日益嚴峻,面臨著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

  她指出,1993年中國通過的國家安全法是一部主要規范反間諜工作的專門性法律,已難以適應全面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間諜法,相應廢止了原有的國家安全法。

  鄭淑娜表示,中共十八大以來,為適應中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中共中央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全面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需要制定一部應對國家安全各種威脅和風險,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工作的法律。

  鄭淑娜說,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制定一部立足全局、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的基礎性、全局性、綜合性法律,適應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是十分必要的。這部法的制定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和國家安全的領導體制,明確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任務,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制度,為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港澳納入國家安全法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規定

  鄭淑娜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自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當日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以154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國家安全法。

  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鄭淑娜說,這兩個條款對兩個特別行政區和港澳同胞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提出原則要求是必要的,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

  有記者問及香港納入國家安全法的原因及在什么情況下國家安全法能?適用於香港。鄭淑娜強調,按照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港澳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系。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自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鄭淑娜表示,國家安全法對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作了原則性規定,兩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對特區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也作了規定。根據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兩個特別行政區實施。國家安全法并未列入兩個基本法附件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憲法宣誓制度既是形式又有重要意義

  中新社北京7月1日電 (記者 馬海燕 郭金超)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7月1日在北京舉行關於國家安全法和憲法宣誓制度的專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表示,憲法宣誓制度既是形式,又有重要意義。

  當日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以153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有記者提及“有輿論認為憲法宣誓制度祗是一個形式”。韓曉武坦率表示,任何一種宣誓都是一個形式,不單是中國現在的憲法宣誓,包括國外的一些憲法宣誓和其他宣誓都是一種形式。但是這種形式具有重要意義,它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舉措。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有利於樹立憲法權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韓曉武表示,實行憲法宣誓制度也有利於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觀念,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在憲法宣誓丁式過程中,宣誓人員可以感受到憲法的神圣, 記自己的權力來源於人民、來源於憲法。在履行職務的時候嚴格按照憲法的授權行使職權,發現違反憲法的行為,能?堅決捍衛憲法、維護憲法。

  韓曉武說,實行憲法宣誓制度還有利於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通過憲法宣誓活動,可以強化全體公民對憲法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法律權威、最高法律地位的認識,可以提高全體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憲法,按照憲法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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