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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寬松 法治難彰

2016-05-27
来源:香港商報

  李哲

  法治,乃香港的核心價值。然而,最近的好幾宗法治事件,卻令社會嘩然,大大冲擊了公眾一貫對法治的認知以至信心。

  誹謗案:誰勝誰敗?

  先談一宗匪夷所思的案件:有否聽過一個判決,在法庭上的敗方,其實是大獲全勝;反而在法庭上的勝方,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所說的是壹週刊誹謗霸王洗发水的案件,罪成者壹週刊竟然僅須賠償微薄的300萬元(甚至不夠支付霸王訟費)。對此,普羅市民嘖嘖稱奇,認為法庭并未為霸王討回公道,將公義兩字公平公正地伸張出來。尤其是觀乎兩間上市公司判決當日的股價表現,壹傳媒股價竟然不跌反升,至於霸王股價則扭升為跌,可謂市場對法庭的最大諷刺。坊間甚至質疑,當中會否涉及政治因素,出現法庭包庇壹傳媒的可能;而香港的營商環境,又是否真箇獲得法治保障,日后類似不負責任的錯誤報道,會否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反正只要小小成本便夠寫臭一切了。

  租霸案:誰是鸡蛋?誰是高牆?

  另外一宗案件,則體現了非法租霸名副其實比合法業主更凶更霸道。馬屎埔村由恒地持有的一幅土地,被村民在租約期滿后仍繼續占用9年之久,到恒地日前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都依然無法禁制村民及其號召來的一眾抗爭者繼續占地。事實上,所涉土地的擁有權和使用權,於法律上并無任何爭議空間,不過,法庭所頒禁制令卻似無法執行,由恒地到執法人員均沒能有效行使。許多市民不禁要問,跟上面情况類似,是否法律無法保障私人財產的擁有權和使用權了?是否在鸡蛋與高牆之間,鸡蛋就可毫無道理地為所欲為?是否鸡蛋就等於公義、高牆就等於萬惡?抑或,現今世代的「鸡蛋」與「高牆」,已經身份互換了?

  太陽花案:法治抑或政治?

  還有一宗案件不在香港發生,但也極受港人關注。台灣民進黨蔡英文甫一上台,行政院便馬上宣布,對2014年「太陽花學運」占領事件的126名被告撤告。官方理由,乃認為學運屬於政治事件,并非單純法律事件。可是看在民間眼里,的而且確,這毫無疑問是宗政治事件,惟箇中真正原因,卻是新政府包庇政治朋友的政治操作。類似的政治檢控或政治不檢控,無疑是赤裸裸的政治騎劫法治,以至是非常醜惡的人治騎劫法治。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這尚屬於政治層面;難道還竟然一朝「總統」一朝「法」,類似朕即法律般可以未審先放違法者?「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法治精神」——台灣情况,實乃香港的前車之鑒。

  黃絲案:判罰一松再松?

  某程度上,香港市民也開始憂慮,本港是否同樣地變得「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法治精神」。過去,針對諸如「占中」、「鳩嗚」等黃絲政治事件,已有人質疑是否出現「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情况——客觀而言,當然并非如此,不少違法者均已被定罪接受了法律制裁;惟退一步言,法庭是否過於輕判違法者,如同壹週刊誹謗霸王的案件一樣?坊間的疑竇無疑愈來愈大。最佳例子,莫如今年初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林朗彥,其80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刑罰,當時不少人已認為判罰過輕;及至日前,感化官投訴林在履行社服令期間表現差劣,更加一度玩失踪,裁判官在裁決時,雖然指出非法集結最高可判囚3年,提醒被告當時獲判社服令已是較寬松處理,但最終仍維持讓他繼續執行社服令——毋庸置疑,這是個非常寬松、且是一松再松的處理了。事實上,對於阻嚇類似違法現象一而再地發生,相關罰則是否足夠?相關違法者重犯機會會否大大減少?市民大眾無疑滿腦子問號。類似的抗爭程度日趨激化,甚至爆發旺角暴亂的磚頭橫飛亂象,恐怕正是法治無法有效彰顯的結果。

  畢竟,法治有賴人們守法捍衛,這包括全社會的每一分子,由普羅市民,到行政機關,以至司法機關皆然,無一例外。法治,乃是追求公義、公平、公正的最佳辦法,應該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論庶民抑或「『啥』民」,一旦犯法均必須依法處理,道理實在淺顯不過。

  毋讓香港喪失法治,使法庭淪為不義、不公、不正的場所,以上各持份者都必須出一分力。惟有如此,才能夠挽回港人對法治的信心,香港才不致隨法治一起沉淪下去。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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