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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法律底線是要付出代價的

2016-07-22
来源:香港商報

  近幾年,有鑒於香港暴力違法事件頻發,對港「法治崩壞」、「違法不究」的批評之聲不絕於耳。昨日,針對前年「違法占中」前夕,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及周永康,發動大批學生沖入政府總部公民廣場的事件,東區裁判所裁定,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黃之鋒及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此前,因參與年初暴力圍堵港大校委會事件而聲名鵲起的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亦因多項罪名被捕。這些依法處理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措施雖姍姍來遲,但對於近年不斷受到沖擊的香港法治來說,仍是重要的撥亂反正。重新樹立「違法必擔責」的法律觀念,對香港來說無疑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遲到好過沒有。

  相信很多市民仍會記得,兩年前的9月26日那個驚心動魄的夜晚。在黃之鋒等人的煽動之下,大批學生沖破警方設置的封鎖線,沖入政府總部門前公民廣場。過程中出現大批示威者聚集、跨越圍欄、沖擊警方防線等危險場面,即使今日回看,仍令人揪心不已,為學生和警員的人身安全而擔憂。雖然一天后,在防暴警察進駐下,公民廣場被清場,但是違法暴力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就難以關上:9月28日,令香港社會陷入沖突和撕裂的違法占中正式展開。從某種程度上說,黃之鋒、羅冠聰等人煽動的違法行為,正是點燃這一違法運動的直接導火索。

  距離當日事發已近兩年。在這兩年中,由於違法行為遲遲未得到清算,違法暴力行為就像病毒一樣在社會大肆傳染。一場占中運動下來,不僅造成警民沖突無數、社會內耗不斷、市民生活受到嚴重滋擾、經濟發展受到遲滯,妄圖以違法行動脅迫中央的算盤并沒打響。此后,違法暴力事件更是頻頻出現:「光復運動」與暴力趕客、沖擊港大校委會、旺角暴亂以及近期的沖擊中大校委會,一起又一起的違法暴力事件,已令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聲譽大大蒙羞,「東方之珠」的光彩蒙上了厚厚的陰影。兩年來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們,無論違法者怎樣美化自己的動機,為自己的違法行為做出怎樣看似合理的辯解,違法就是違法,都無法擺脫突破法律底線、沖擊社會秩序的本質:它不僅無法達到任何高尚目的,反而只會令事情朝著更壞方向加速墮落。對此,社會應有深刻反思。

  在上月的某活動中,如今已化身「香港眾志」成員的羅冠聰與黃之鋒均承認,暴力抗爭「缺乏大多數市民支持」,暴力形式亦「未能令社會改變」,故而希望走進議會,顯示他們亦已認識到違法行為的后果。然而昨在法庭外,羅冠聰仍舊表示對當年的沖擊行為「不會后悔」,說明并未對其違法行為真正反思。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人只要觸犯法律,都應付出代價,這正正是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的必要之舉。 香港商報評論員萬青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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