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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主任決定具政治意義

2016-08-11
来源:香港商报

   周八駿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7名提名人因其主張「港獨」被選舉主任根據《基本法》及相關法律取消參選資格。這件事,在香港立法機關自有選舉以來是沒有先例的。對此,香港持不同政治立場的團體和個人表達不同意見,毫不奇怪。
 
  莫以輸贏看待事件
 
  有一種觀點:特區政府此舉旨在遏止「港獨」,卻得不償失。這種觀點的另一種表述是,被取消參選資格者是「贏家」,而政府是「輸家」。持這一種觀點的,不只是反對派——傳統反對派和「本土激進分離組織」,還有若干在政治傾向和意識形態上支持傳統反對派的媒體、學者和時事評論員。
 
  進一步分析,不同的人提出或支持這一種觀點的依據有所差異。傳統反對派回避「港獨」這一重大原則性問題,指責政府粗暴,違反《基本法》關於香港居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規定。「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則「惺惺相惜」,不無「兔死狐悲」之感。至於若干媒體、學者和時事評論員,有的稱「港獨」只是「講獨」,屬於言論自由,是不能打壓的。有的強調,禁止若干人參與新一屆立法會競選遠不能遏止「港獨」,反而會激發更多人同情和支持。有的稱贊被取消參選資格者是「悲情英雄」,而政府則是枉做小人。
 
  首先,需要指出,香港不少人習慣以「輸贏」觀點看待政治,是受香港長期形成的商業傳統影響。政治固然有成功與失敗,但不同於生意,不能事事和時時都計較得失。生意可以金錢計量或估算輸贏,政治往往無法量化為金錢。每一筆生意都有輸贏,每一項政治活動卻無法量化輸贏,其意義是必須置於相當長的時間框架通過一系列相關聯政治活動的成效來體現。
 
  在調整了觀察問題的視角和打破了商業傳統的束縛之后,就容易看清楚,現屆政府之所以對新一屆立法會參選人采取前所未有的審核,是香港政治形勢使然,是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的題中應有之義。
 
  必須遏止港獨勢頭
 
  近兩年,「港獨」勢力抬頭,不只是發表言論,甚至開始訴諸行動,且呈變本加厲之勢。今年2月農歷春節正月初一夜至初二凌晨,本土民主前線為首的「本土激進分離勢力」悍然制造「旺角暴亂」,暴徒們在使用暴力的同時高喊「香港建國」口號。鑒此,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司法機關,能夠置若罔聞、袖手旁觀嗎?
 
  在香港,言論自由和政治活動自由有一個基本前提,即:必須符合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如果只是極少數人在私人空間發表違反香港憲制地位的言論,或者只是暗中籌劃違反香港憲制地位的組織和活動,政府尚可以觀察的態度處之。而今,旺角暴亂被西方媒體稱為「魚蛋革命」;以「港獨」為目標的「香港民族黨」堂而皇之地向政府有關機構申請註冊,未獲批準卻公然派人報名參選第六屆立法會,請問:政府豈能容忍?
 
  被取消參選資格者可能被一些人視為「悲情英雄」,獲準參選的「本土激進分離勢力」代表可能分得原本可能投給這幾人的一些選票,對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的選情可能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但是,這是堅決遏止「港獨」必須承受的,也是遏止「港獨」這一重大政治戰略戰役過程中的暫時現象。
 
  遏止「港獨」是當前和今后相當一段時間特區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即使在8月2日至9月4日新一屆立法會競選期間,「港獨」勢力仍將反撲。在獲準參選的「本土激進分離勢力」代表中,若干已宣揚在競選中將公開表示支持「港獨」。有人則表示,競選期間不提「港獨」,但當選后請拭目以待。
 
  反對派以及同情和支持反對派的媒體、學生和時事評論員,把「港獨」勢力抬頭歸咎於中央和特區政府。政治是博弈。中央和特區政府維護和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招致反對派的堅決抵制和反對,這是香港政治矛盾的本質表現。問題在於,傳統反對派承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企圖推翻「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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