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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櫃藏屍案今续审,被告:我得唔到都唔會畀人

2018-04-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被告莫俊賢向好友透露與死者陳曼儀分手後好辛苦。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港龍航空空姐被殺藏屍衣櫃案今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關鍵證人被告的中學女同學作供。她憶述案發後兩日的晚上,被告透露自己在死者家中殺害死者,又指與死者分手後「好辛苦」,心裡非常難受,覺得殺人是一種解脫,他甚至說「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畀人」。她問被告殺人時有沒有望著死者,被告答道沒有,「條頸巾遮住咗隻眼」。

  30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

  被告的中學同學兼好朋友曾善賢憶述,被告曾經有很多女朋友,但遇見死者後變得專一,被告與死者其後因9月份一些事情分開。案發後兩日下午,被告向曾發短訊,稱希望約她出來傾訴,又指「發生咗一啲事,都幾大鑊」。曾放工後與被告會合,她說笑問:「你強姦咗佢?」被告否認;曾再問:「你殺咗人啊?」被告說:「坐低先講。」

  上一次已經想殺佢

  2人步行至土瓜灣政府合署樓下的長椅談話,被告開首便承認殺了人,曾問他為何要這樣做,被告稱「上一次已經想殺佢」。被告續指,他在當晚前約兩周取回手機,可透過手機查看死者的更表。他知道死者的上班時間後,便趁她上班前在她的家門外等候。死者當日下午約4時出家門後,被告即衝入去,起初是一段對話,未幾被告即殺了她。

  被告表示自己將死者遺體藏在衣櫃裡,曾指遺體可能發臭,屆時家人定必發現。被告指死者已經請了病假,她隨後2天都放假,家人會以為她外出上班,因此只會於3日後才會發現。

  曾追問被告如何殺人,被告舉起雙手作出掐頸的動作,又指對方不夠他大力。他指一指自己的頸項,頸上有紅痕,又說這兩天雙手無力。

  曾再問被告為何如此衝動,被告指自己與死者分手後覺得「好辛苦」,又舉例說小時候被堂妹搶去遊戲機玩,家人都叫他讓妹妹,他卻一手將遊戲機拋下樓。曾憶述被告當時說:「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畀人。」曾問被告「你瞓得著架喇?」被告回答稱自己當晚由凌晨3時睡至第2日。

  2人之後轉往一間酒吧繼續飲酒至翌日清晨,其後到麥當勞吃過早餐。被告表示不會回家,會自己找賓館留宿,2人分道揚鑣。其後被告致電曾,但後者無接聽,曾嘗試回電但打不通。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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