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 張有喜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蘭 祁曉峰: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同煤集團董事長張有喜就煤炭去產能過程中出現的民營股份退出、資產債務處置和人員安置資金等問題,建議國家要進一步完善去產能配套措施。
問題一 民營股份退出難。隨著煤炭行業去產能工作的不斷深化,部分股份制煤礦進入關閉破產退出程序,但由於其股權結構複雜、涉及面廣、利益多元,同時缺乏相關煤礦退出政策支持,一些股份制煤礦對關閉退出條件期望值高,在無法滿足其溢價要求的情況下,對煤礦關閉退出不積極、不主動,甚至有抵觸情緒,導致關閉退出無法推進。不僅影響了去產能工作進度,也影響了礦區的和諧穩定。
張有喜建議:國家出台股份制煤礦去產能的股權退出政策,避免去產能礦井民營股份退出時,因產生評估溢價無具體操作依據。
問題二 資產債務處置難。去產能煤礦關閉退出後,大部分煤礦債務均由集團公司統借統貸統還,或者由集團公司為其擔保。煤礦關閉退出後,所有債務均由集團公司承擔,造成企業債務負擔增加,不良資產率上升,經營風險加大。
以同煤集團為例,“十三五”去產能關閉的13個煤礦自身沒有融資能力,共有貸款117億元,幾乎都是通過同煤集團貸款或者擔保,用於這些煤礦的技術改造等,大大增加了同煤集團的債務風險,影響大集團的融資,容易造成資金鏈斷流。
張有喜建議:國家協調財政部門和銀行出台去產能關閉煤礦債務處置的具體政策。
一是首先允許企業集團公司層面成立清算機構,將關停產能煤礦涉及的資產、負債進行剝離,人民銀行停息掛賬。然後由國資委聘請中介機構對關停煤礦開展專項清產核資,結果報地方政府審批確認後,國家給予企業專項全額補貼資金,用於企業歸還銀行貸款等債務。三是企業集團公司層面為關閉煤礦承擔的擔保責任隨之免除。
問題三 獎補資金少。據統計,這次去產能涉及的煤炭系統約130萬人,鋼鐵系統約50萬人,共計180萬人需要分流安置, 1000億獎補資金落實到個人約5萬元。綜合考慮職工的工資、年齡和工齡等因素,實行分流安置需大量的費用,僅憑人均5萬元的獎補資金遠遠不夠,實際上企業至少需要3-5年甚至更長時間才可以實現平穩轉產,人均補償金最低應達到10萬元-15萬元以上。依靠企業補償獎補資金以外部分,負擔太重。
以同煤集團為例,“十三五”期間,同煤集團擬關閉退出13座礦井,分流安置職工14209人。按照目前大同地區每月最低工資標准1620元估算,加上養老、失業等工資附加,人均每年3萬元以上,獎補資金僅為安置人員提供了不到兩年的最低生活保障。
張有喜建議:國家在1000億元獎補資金的基礎上再下撥一部分資金用於職工安置,並出台具體安置補償政策,明確補償標准。同時鼓勵社會企業並購重組安置分流人員,鼓勵各級政府提供就業崗位,確保分流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背景:
2016年,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用3至5年的時間,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全年共關閉退出煤礦2000座左右,完成煤炭去產能2.9億噸,超額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
山西省作為全國產煤大省,2016年全省共關閉退出、減量重組煤礦25座,退出產能2325萬噸,占全省產能的12%,占全國退出產能的8%;全年壓減煤炭產量1.43億噸,占全國煤炭減量的40%左右;安置煤炭鋼鐵去產能轉崗職工3.1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