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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山西“优秀”

2018-01-11
来源:山西青年报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开展了评价考核,山西等14个省(区、市)考评等级为“优秀”。

  具体考核评估结果为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和四川14个省(区、市)考评等级为“优秀”;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13个省(区)考评等级为“良好”;辽宁、广西、西藏、青海4个省(区)考评等级为“不合格”。记者 赵云云

[责任编辑:肖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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