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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多项新政促粤澳中医药产业园入园企业发展 入园最高获得可获1000万元资助

2018-02-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陆绍龙报道:近日,横琴新区为了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下称:产业园)加快发展及推进企业入园,出台了一系列产业、科技、人才等多方位扶持政策。为了加深澳门中医药企业、机构及行业协会对最新政策的进一步了解,产业园于2月5日,在澳门贸促局多功能厅举行政策宣讲会。

  在宣讲会上,产业园相关人员对《横琴新区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及横琴新区在公共平台、科技计划项目配套、企业研发、人才补助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现场互动环节,参会代表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譬如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时限、扶持额度等,产业园及横琴商务局相关人士都耐心细致地一一作出解答,并欢迎澳门企业后续更深入地了解政策实施细则及具体要求,为今后的政策扶持申报工作打下基础。

  据了解,近期横琴新区出台的《横琴新区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4条,条款中明确了企业在人员、税收、科技成果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下,将针对入园企业的需求,从设备购置补贴、场地租金补贴、企业纳税返还、科研成果奖励、国际认证补助等方面提供专项政策支持。其中,产业园重点引进的研发、检测、认证机构,经横琴管委会核实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设备购置补贴;入园企业从进驻之日起,即可获得50元/平方米/月,最高可累计36个月的场地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及研发机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100元/平方米/月;此外,在鼓励重大新药创制方面,首次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的企业及研发机构可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企业在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各个阶段首次取得成果,均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在国际认证方面,入园企业产品获得美国及欧盟注册认证,单个企业最高可获600万元补助。

  同时,横琴近日还出台了《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暂行办法》、《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扶持暂行办法》及《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暂行办法》,将可为包括澳门企业在内的入园企业提供多项政策支持。比如,根据税务部门通过税前加计扣除核定的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每年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入园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将可按相关资助标准最高获得100%至50%的项目配套扶持;经横琴管委会认定的单个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年度为区内3家以上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检验检测、培训指导等服务的公共平台,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对使用公共平台的单个园内企业,也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补贴;而且,入园企业在申请中国、国际发明专利,获得专利奖项,购买专利保险及新注册商标时均可获得不同力度的资金扶持。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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