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广东 > 经济动态

深圳市公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8-07-0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林丽青、通讯员罗武报道:7月1日,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新标准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纳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类别,将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列为广东省一类地区。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新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公布,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增长3.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增长4.1%。深圳市人社局方面表示,这是参考人均GDP、物价指数(CPI)、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通过测算和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劳动者代表以及省市两级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的。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一部分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压力。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坚持稳妥审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兼顾企业承受能力、考虑减轻企业负担。深圳市人社局指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关系到企业薪资调整,促使企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同时有利于提高城市薪酬竞争力,吸引更多劳动者赴深就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责任编辑:蒋璐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