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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講場】宜立法規管加熱煙

【港事講場】宜立法規管加熱煙

責任編輯:羅維維 2021-08-27 01:01:08 來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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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就《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進行激烈討論,審議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條例草案,多名立法會議員提出修正案,包括支持禁止進口、製造或售賣電子煙,以及限制給予、管有或推廣該等產品的建議,但認為不應實施全面禁止加熱煙,宜立法規管加熱煙。

 議員也羅列和援引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首次就煙草產品發出減少接觸有害物質許可令,指出科學研究有據可依,加熱煙草系統是透過加熱而非燃燒煙草,這樣會令產生的有害及潛在有害化學物質大幅減少,有議員認為使用加熱煙草系統的風險減少;另有議員憂慮,部分使用加熱煙的旅客可能會因為無法取得有關產品而不前來香港,建議政府當局檢測申請批予授權銷售的加熱煙,有關檢測可由政府當局或認可機構進行,只有符合政府當局所訂安全標準的產品,才可獲批銷售。

 另一個議員提出的亮點,是必須把加熱煙和電子煙兩個不同產品分開,採取不同的立法方式處理;加熱煙和電子煙是不同的產品,應用不同的技術和原理,用家市場不同;而且如果硬要全面禁止加熱煙,或會造就地下市場的商機,有需求便有供應,屆時更難堵截不法進口和黑市買賣,還是要透過修例來根治問題。

 政商界有「禁止電子煙、規管加熱煙」的共識,再分階段實行和再規範,其實,可透過立法和強制要求煙草產品在包裝上加印警告字句和圖片,已能達到勸喻戒煙的效果。透過立法規範,煙民可以有選擇產品的權利;同時更能管理相關產品市場的秩序,給業界和消費者提供保障,權益得到應有維護;把新型煙草產品納入為監管對象,也可讓兒童遠離煙草產品。除此之外,立法規範更是與國際監管趨勢接軌,香港特區立法更應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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