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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指點】落區探民情 助港脫困

【名家指點】落區探民情 助港脫困

責任編輯:程向明 2021-10-05 01:19:24 來源:香港商报

 鄭赤琰

 香港《基本法》第43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由此可見,特區政府的重大管治得失不但要向中央負責,同時也要向特區人民負責。中央在港設立「中聯辦」的作用是就地了解管治的得失,隨時向中央呈情,同時也提醒特區政府作出檢討。為了要完成這個任務,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自上任年半以來兩度「落區」。

 香港情況 中央不能不過問

 國慶前夕,駱主任第二次落區,他到香港仔避風塘登上漁船了解漁民工作和生活情況,也到旺角街邊的小商舖,與店主交談,了解疫情下的營生情況;接還看望了幾名住在九龍旺角的「籠屋」住戶,駱主任看到的是不到19平米的空間擠出11個床位對外出租,平均不到兩平米。這說明「籠子屋」住戶不是「租房」,而是「租床」。筆者看到這報道不禁想起在1960年代的黃大仙地區,正有這種「租床」的景況,而且是一張床分成24小時出租,每個租客只能睡在床上8個小時便得將床讓出給下一租客。真想不到香港今天的發展已到了港人年均所得超過三萬美元,遠比60年代的年均所得為高,但是「租床」的窘境卻是60年不變,難怪駱主任說:「香港同胞的煩心事,始終牽動中央的心。」同時也指出:「必須加大力度解決住房問題,既是中央的關切,也是廣大市民的期盼。」這段說話正體現了上述援引的《基本法》第43條,中央授權特首治港,對港治理得好不好,中央不能不過問。

 駱主任落區的感言,筆者最為認同的是他的一段說話:「香港解決住房問題,雖涉及土地、規劃、投入等具體問題,但最根本的、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發展為了誰的問題,只要牢固確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具體問題是可以逐步解決的。」聽到駱主任這段話,令筆者的感觸有如漲潮的波濤洶湧而來。

 不應將土地當商品來炒作

 筆者去年出版了《香江何處去》一書,在書中曾言:英國是舉世第一個將土地當成「商品」在市場買賣的國家。既然是買賣的商品,出價高的取得土地,便成為營商的原則。買主志在賺大錢,因此在開發土地用途時,也就唯利是圖。在英國如此,成為了第一個現代的資本主義國家,佔有港九後,港英政府的首要行政工作,便是將所有港九土地從原居民手中沒收為「皇家地」,之後再將土地賣給私人為私人財產,擁有年期可長達「永久」的所謂「free-hold land」。早期的買家以英資集團為主,九七主權回歸中國之前,英資集體撤走,將其房地產轉賣給港人企業家。土地的買賣不變,土地的炒作升值不變,以土地資產為主要財富的實況不變,相對的窮人也不變,窮到露宿街頭與租床的窘境也不變。因為港英留下來的土地商品買賣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資本家「獨贏」「獨佔」。大家只要張眼看看所有土地開發所造就的巨富,不過那幾個「大開發商」,他們致富卻由20萬「籠屋」住戶去承擔天天捱苦的窮困。

 這一切的後果,不是必然的,只要把治港者的心態糾正過來,便可以糾正他們原有的一切唯資本家利益是問的心態。就以新加坡為例,港星兩地同曾是英國殖民地,同是土地「商品化」的地方,但新加坡擺脫殖民統治後便立刻大批建築房屋,實行八成人民擁有政府承建的「組屋」,其餘兩成可自由買賣由私人發展商承建的私樓,才不過花了10年,新加坡便徹底解決人民的居住問題,享受到真正的「安居樂業」,因為他們的政府不願將人民的住房問題拿來炒作。要全民致富,更健全的想法是致力開發全民的人力資源,不是拿土地當商品來大肆炒作!

 香港既然開始了以「愛國者治港」為核心的立法會與政府人事改革,這改革說明了港人的發展與福祉不能再在「港制」底下自生自滅,而是在「一國」下實踐「命運共同體」,為了要落實共興共贏的共同命運,落區也會常態化,不但要關心民情,同時也會落區了解弱勢的小商戶,了解漁民的營生問題與旺角小商舖營業的問題。這種探訪不是形式化,而是講求有突破的探訪,對漁民的探訪便傳達了中央有意將香港漁民捕撈作業向內地延伸,同時也提升他們的商業競爭力。各行各業的基層發展機會也會在探訪中做出有實效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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