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22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前董事及兼職員工,控告二人涉嫌在申請多筆貸款時,偽造該兼職員工的聘任及月薪,詐騙恒生銀行、邦民財務及易易壹財務貸款共逾630萬元。
據報道,廉署落案起訴文新·信陽毛尖投資(香港)有限公司(已結業)一名時任董事及一名時任兼職員工共6項控罪,其中59歲被告凌菀鎂(前稱凌春梅)為該公司前董事兼股東,54歲被告賴美丹為該公司前兼職員工。兩名被告目前獲准保釋,明日(24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案件涉嫌罪行於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發生,其中一項控罪指賴美丹涉嫌向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她於文新受僱為銷售經理和每月賺取收入5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恒生銀行批准其及丈夫的按揭貸款申請。
另外三項控罪指賴美丹涉嫌向邦民日本財務(香港)有限公司及易易壹財務有限公司先後三次虛假地表示,她受僱於文新和每月賺取收入4.85萬元或5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邦民財務及易易壹財務批准其貸款申請。
另一項控罪指賴美丹及凌菀鎂涉嫌一同串謀詐騙邦民財務,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賴受僱於文新和每月賺取收入4.85萬元,從而誘使邦民財務批准賴美丹的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