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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先賣藥後補方 互聯網醫療將告別野蠻生長

禁止先賣藥後補方 互聯網醫療將告別野蠻生長

責任編輯:楊眉 2021-12-01 09:35:28 來源:經濟日報

 為進一步規範互聯網診療,促進互聯網診療服務健康發展,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起草的《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徵求意見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自2018年《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出台以來,相關部門針對互聯網診療發布的首個細則文件。業內人士認為,該徵求意見稿為當前互聯網診療的監管提供了依據,將促使互聯網診療服務更加專注於用好數碼化手段進行疾病診治和健康維護,進一步推動互聯網診療行業合規、有序、可持續發展。

 明確規範運營方向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醫療服務發展迅速。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互聯網醫院已達1600多家,今年新增約500家。隨着疫情防控常態化,醫療機構積極創新醫療服務模式,從一開始提供線上平台掛號、在線查看報告等服務,到現在嘗試打通「在線問診+覆診續方+醫保支付」等環節,在政策的催化下,互聯網醫院建設深度不斷延展。

 然而,互聯網診療在我國仍處於探索階段。國家遠程醫療與互聯網醫學中心辦公室主任盧清君曾指出,我國互聯網醫療行業政策貫徹不到位;部分模式的服務流程不合理,診療規範未健全;很多機構的醫生准入監管、過程監管不力,線上診療培訓不足;互聯網醫院數量多、規模小、建設周期短,運營管理質量並不樂觀。

 「監管細則提高了行業進入門檻,或將讓互聯網醫療告別過去的『野蠻生長』,進入規範、高質量發展階段。」微醫董事長廖傑遠表示,徵求意見稿直指目前互聯網診療行業存在的弊病,對先賣藥後補方、藥品回扣等違規行為提出明確禁止,提出了多項針對互聯網醫院信息技術平台的要求,抬高了平台的建設和運營成本。未來,只有前期技術積累到位、運營經驗豐富且具有完善合規體系的專業型企業和大型平台,才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

 醫聯創始人、CEO王仕銳認為:「徵求意見稿透露出監管趨嚴的信號,也顯示出醫療安全的底線不容突破。」這份監管細則對互聯網診療信息流轉的全過程、全方位都進行了規範,包括提供互聯網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人員、業務等具體監管內容,新增明確覆診憑證、加強與省級監管平台對接後的數據傳輸、強制年檢等要求,將是行業發展的又一重要文件,「未來這些細則的推出將讓互聯網醫療行業的從業人員和機構有據可依,進一步助推行業規範化發展」。

 線上線下要求一致

 徵求意見稿釋放出了明確的政策信號——互聯網診療要與實體機構提供的診療服務做到最大限度的同質,讓互聯網診療回歸醫療服務的根本定位。「文件的具體內容基本上延續了全程可追溯、責任倒追的原則,線上線下的要求更加明顯一致,很多要求都是線下醫療機構的基本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健康業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秋霖認為,行業發展的過程中,既要求互聯網平台遵循醫療發展的規律,防止線下的問題線上化,也要求醫療機構遵循互聯網的發展規律,重塑運營體系。

 針對徵求意見稿中提出的「禁止統方、補方等問題的發生」「醫療衛生人員的個人收入不得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相掛鈎」,丁香園創始人、董事長李天天認為,統方的意思是對醫生用藥信息進行統計,提供給醫藥營銷人員,以供其發放藥品回扣的行為。補方是先買藥、後補處方,由患者、藥店決定要買什麼藥。「監管方出台這樣的政策是因為注意到實踐中出現了線上帶金銷售的情況,文件明確禁止這些行為,是為了避免把醫改解決的線下問題轉移到線上,這也將對市場上的部分處方外流、DTP藥房等業務提出挑戰。」

 業內普遍認為,隨着監管政策不斷完善,互聯網診療不再是法外之地,傳統營銷模式將被顛覆,並對第三方平台的業務帶來挑戰。

 銀川互聯網+醫療健康協會會長、好大夫在線創始人王航表示,徵求意見稿是在強調互聯網醫療行業線上線下的一體化質控,將倒逼互聯網平台把自己的質量控制做好。「徵求意見稿提出,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接診。其他人員、人工智能軟件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接診。這對目前市場上一部分利用AI技術手段提供問診服務的行為做了限制,以杜絕各類平台將非執業醫師、AI軟件作為接診、開方工具。」

 「互聯網+醫療」是趨勢

 徵求意見稿提出的對互聯網醫院的分類、診療範圍的界定等,也為互聯網醫療行業新業態打開了想像空間。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標準化監管帶來線上線下醫療服務的同質化,有利於推動互聯網診療服務贏得醫保的規模化購買,這將推動互聯網醫療行業向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方向發展,市場容量有望進一步擴大。

 廖傑遠也表示,監管細則正式實施後,其所推動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統一標準的建立和數據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等功能的實現,將更有利於醫保基金對於互聯網診療行為的規模化支付。在全國統一規範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等前提下,醫保部門即可更便捷地將符合要求和標準的互聯網診療行為進一步納入在線醫保支付範疇。這對在各地已經納入在線醫保支付的互聯網醫院平台來說,將成為新的利好。事實上,醫保是否支付已成為判斷互聯網診療服務含金量的「金標準」,醫保作為最大單一支付方的接入,顯然有利於在線診療服務市場的進一步擴大。

 總而言之,「互聯網+醫療」是大勢所趨,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清晰地表明國家對互聯網醫療行業的鼓勵和支持。此次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監管規範,與一系列利好行業發展的政策一脈相承,是對互聯網醫療行業規範且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保護和對新業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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