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特別職務隊聯同西九龍機動部隊、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在昨日(4日)和今日(5日)展開代號「冠軍」的聯合反非法勞工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
行動中拘捕18名內地女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8至43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非法入境」及「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士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記者區天海)
圖為被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