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6日)公布,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一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甘慕賢,以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司徒敬的任期延續三年,分別於今年7月及9月生效。
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甘慕賢任期延續3年,由2022年7月29日起;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司徒敬任期延續3年,由2022年9月1日起。
據了解,《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三年。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及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Hodge)今年3月30日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即時生效。目前終審法院仍有10位海外非常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