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遠深
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成功解決就可化解不同的社會問題,筆者認為這方向是正確的,但用什麼方法才是重點,筆者認為政府應該要重新考慮「提取或借強積金來作首期」的方案。
早在2015年時,社會已經有提取強積金作首置的聲音,但最終石沉大海,筆者認為反對人士擔心提取強積金會影響供款人的退休生活,但其實青年人置業難的原因非常多,當中包括薪金問題、上流問題等。
如果用正常的方法去存首期置業,基本上非常困難,加上現世代要買一層正常的二房單位,連所有雜費,首期沒有50萬元都不用考慮,所以青年人會感到絕望。加上,過去政府推出的政策如港人置業盤等不但治標不治本,反而令問題加劇。
置業一直都是投資的一部分,提取強積金來置業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強積金的原意是保障退休生活,但筆者認為政策是一種可以協調及隨時變動的東西,如果特區政府沒有如中央政府在內地定下置業及限價買賣的決心,就拜託研究真正在地可行的方法。
如可提取全數或部分來支撐首期將很有幫助,而且強積金置業方案可以非常彈性,提取的年齡限制及金額都可以調節,例如25歲至45歲人士,提取金額為整體的50%、與銀行相談將置業首期降至5%等值得研究的方向。李家超要以目標為本去解決問題,首期問題其實比土地供應更為重要,如果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首期問題就一定是重中之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