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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國安法不容惡意曲解

【來論】國安法不容惡意曲解

責任編輯:高心雲 2022-12-01 00:55:50 來源:香港商報網

    蔡志堅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香港金融青年科技協會創會主席

    日前,針對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香港有關法院竟然批准由沒有香港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代理黎智英案,真是荒謬至極,讓人瞠目結舌、義憤填膺、痛心疾首!

    習近平主席強調要「落實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關於香港和澳門要「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必須堅持自信自立。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能刻舟求劍、封閉僵化,也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但是,當下有些法官簡單套用審理一般案件的原則、程序、習慣,以及所謂「國際標準」來約束香港國安法的適用和執行,這種盲目以洋為師、食洋不化的錯誤行徑,是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的惡意曲解,充分暴露了香港司法體系中長期受英殖法理影響的所謂「法律精英們」的傲慢與偏見,對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帶來了重大風險,我們應該高度警惕。

    殷鑑不遠,警鐘長鳴。我們還清楚地記得,黎智英及其團夥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興風作浪,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勢力搖尾乞憐,充當打手、馬前卒,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甚至宣稱「為美國而戰」,簡直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我們也清楚地記得,正是黎智英之流煽風點火、為所欲為、無惡不作,令市民出行提心弔膽、商家營業擔驚受怕、遊人唯恐避之不及,給無數香港市民正常生產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讓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經濟蕭條,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橫行,這些場景令我至今仍心有餘悸。危急關頭,中央以雷霆之勢出台香港國安法,就是要讓香港「安」下來,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可以說,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使香港社會迅速重回正軌,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里程碑。而黎智英及其團夥犯下的樁樁罪行,必須受到依法追究、得到徹底清算。

    國家安全歷來是一國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事關國家和全體國民的根本利益。全面落實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責任,是香港社會各界的責任,是香港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的責任。香港的司法機構,更加負有「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定責任。作為一名普通的香港市民,我堅決支持李家超行政長官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文作出解釋,堅決反對有些法官盲目崇洋媚外、挾洋自重的錯誤行徑,堅決維護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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