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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攬學生賣K仔 毒青被加刑囚41月

2015-07-2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一名未成年男學生,因難抵金錢利誘,答應為涉案的成年被告於去年底至本年初,販賣俗稱「K仔」的氯胺酮,每賣出一包價值350元的毒品,便可獲報酬100元。青年於本年1月被警方截查時被捕。兩被告早前承認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昨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3年及41個月,本案為本年第四宗成功加刑的涉毒案件。法官寄語兩被告不要被販毒集團利用,浪費青春、自由及散播毒害。

  法官斥招攬販毒毒禍蔓延

  兩名被告分別為現年16歲的張姓男生及報稱任倉務員的鄒國強(21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張另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法官陳廣池昨判刑時指,涉案毒品為21包俗稱「K仔」的氯胺酮毒品,分量約重22克,市值約3300元。陳官不相信次被告鄒是一時貪念下犯案,又指他於案中所占角色較重,雖不是販毒集團主腦,惟招攬張販毒,將毒禍蔓延。首被告張則甘於被販毒分子利用,并曾收取報酬。由於鄒招攬未成年人士販毒,故陳官接納控方的加刑申請,并對鄒加監至總刑期41個月的監禁。

  張的代表律師昨求情稱,張沒有刑事紀錄,父母於2005年離异,希望法庭念及他年幼且初犯而輕判。鄒的代表律師求情則指,鄒為家庭支柱,案發后因覺得張的行為不當,已經沒有和他來往。

  今7月61宗少年販毒案

  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督察林嘉澄在庭外表示歡迎裁決,又指本案為本年第四宗成功加刑的案件。本年至今已有61宗涉及未成年人士被用作販毒的案件。她呼吁青少年,特別在暑假期間,勿因一時貪念,受利誘而販毒,若被人招攬作不法行為,應馬上通知警方。

  案情指,本年1月4日凌晨,在大埔翠怡街翠怡花園附近,張因步履不穩而被警方截查,并被搜出身上藏有價值約3000多元的「K仔」,警誡下張承認毒品非自用,并承認於去年12月底,開始被招攬販毒。張期后供出次被告為招攬他的人,鄒亦於1月7日被捕。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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