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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署揭多個公共登記冊不設防

2015-07-29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前檢視10個常用的公共登記冊,發現有大部分登記冊未有法例配合,以防止個人資料被濫用,而當中只有一個登記冊有列明法例保障,防止資料被濫用。公署建議,查閱公共登記冊資料時,要求查閱人只限指定目的去查閱,包括要求書面聲明查閱用途;如發現不當使用,要施加制裁。

  建議查閱設限防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早前檢視本港10個常用的公共登記冊,包括:破產登記冊、出生登記冊、商業登記冊、公司登記冊、土地登記冊、婚姻登記冊、擬結婚通知書登記冊、證監會持牌人紀錄冊、車輛登記冊及選民登記冊。檢視報告發現,該10個登記冊在不少情况下未能符合指引的規定,以防止個人資料被濫用。

  報告指,10個常用的公共登記冊中,只有選民登記冊有列明法例的保障,防止資料被濫用,餘下的僅有1個登記冊提供行政措施的保障。而在防止資料被濫用上,現時缺乏立法或行政措施的保障較令人擔憂,因大多數的公共登記冊都沒有酌情權,不能拒絕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只有少數的登記冊,其營運者有酌情權,在接獲查閱人資料要求后,決定提供資料的種類、或是否提供整份有關文件,但則沒有具體及清晰訂明如何行使酌情權的政策。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公共登記冊的個人資料,若可任意地讓他人使用、或沒有采取適當的保障措施,將會引發許多私隱風險,因而損害資料當事人的利益。他又指,現今資訊科技發達,只要將資料併合、配對再加處理,便可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繼而作出「人肉搜尋起底」、網絡欺凌、作出不公平及帶有歧視性的推論和決定。

  公署建議,查閱公共登記冊資料時,要求查閱人只限指定目的去查閱,包括要求書面聲明查閱用途;如發現不當使用,要施加制裁。

  近半數受訪者資料曾被濫用

  另外,公署亦於去年11月25日至12月17日,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調查,以電話成功訪問了1222名成年人及於11月6日至13日期間進行4個聚焦小組,共有36人參與。調查發現,有近半數人在過去12個月內曾經歷其個人資料被濫用,最常發生問題的是銀行、電訊公司、健身/美容中心、財務公司等。而個人資料曾被濫用的受訪者中,有11%人表示會作出投訴,其餘沒有投訴的主要原因是提供資料的是其朋友等。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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