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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客袭地勤案 4人判囚

2015-07-3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6名內地乘客日前因航班延誤問題發難,強闖登機橋及襲擊地勤人員,最終要出動機場特警鎮壓。3男3女即日被控普通襲擊等9項罪名,昨早在法庭提堂,其中5名被告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不滿航空公司安排而起冲突,遭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反問:「都唔可以遷怒他人同打人濐!乜甘唔文明濓咩?」結果4人分別判即時監禁9至11天,1人罰款1500元;另一名女被告否認控罪,准以10萬元保釋候審,期間不准離港。

  6名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應訊,分別被控普通襲擊、妨擾及煩擾共9項罪名(詳見附表)。案情指,6名被告當時準備從香港飛往北京,卻因上海實施航空管制延誤,他們不滿香港航空公司安排,強闖登機橋遭地勤攔截。

  冲突中,首被告劉寶菊推跌及絆倒兩名地勤,另4名被告徒手襲擊其他地勤,導致他們的頭、手、肩膀、胸口等多處受傷;第6被告李昊軒被目擊向接待處擲水樽。至凌晨4時,警方到場拘捕各人,在警誡下全部否認控罪,7名受傷地勤則送院治理。

  辯方大律師盧康慧求情時指,各被告初犯,坦白認罪反映悔意,又解釋他們在飛機上等候感到悶熱不適,后來獲安排到候機室又感冷氣太凍,認為港航應安排住宿,因不滿安排而起冲突,發生爭執都只是想盡快回北京。

  鄭官聞言反問:「都唔可以遷怒他人同打人濐!乜甘唔文明濓咩?」他又指地勤人員案發時正執行職務,應受法庭保護,且案情嚴重,遂以普通襲擊罪量刑起點14日計算,考慮到4人認罪,遂判他們監禁9至11日;而違反機場附例的21歲內地男學生,則判罰款1500元。

  由於第2被告趙麗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於9月9日預審。辯方大律師侯焯汶指,被告願意將保釋金由1000元大幅調高至10萬元,申請8月初離港數天,帶兒子回北京做手術。鄭官准以10萬元擔保外出,但下令她要交出旅游證件,不得離開香港。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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