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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判商涉美孚翻新工程行賄

2015-08-0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廉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翻新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一名私人屋苑物業管理公司工程經理提供60萬元賄款,以獲取對方就其在該屋苑進行的翻新工程予以寬松監管。

  涉60萬賄賂經理寬松監管

  56歲的被告莊×靚,是成興工程公司(成興)東主,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被告獲保釋外出,以待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被告於案發時,為美孚新邨第八期一項翻新工程的分判商,工程費用達5600萬元。該屋苑物業管理公司的一名工程經理獲委派監督有關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4月4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工程經理提供60萬元賄款,作為對被告在美孚新邨第八期所進行的翻新工程予以寬松監管的報酬。

  有關物業管理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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