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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前財務總經理受賄 疑與下屬3年開房410次

2016-01-20
来源:信息時報
  盧宏業 資料圖盧宏業 資料圖
 
  原標題:南航前財務總經理受賄500萬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被舉報與女下屬陶某三年開房410次的南航前高管盧宏業涉嫌受賄罪,昨日上午在廣州中院受審。盧宏業此前是南航股份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部總經理,他被指控收了8人賄賂款折合人民幣超過500萬元,不過,此次受審與“桃色”并無關系。
 
  主動投案 收8人賄賂超500萬
 
  2014 年末至2015年,南航腐敗窩案多位高官落馬。盧宏業生于1970年7月,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94年進入南航工作,此前是中國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部總經理。盧宏業被查是在2014年12月,檢方通過電話通知他前往調查后,他便主動投案了。2015年1月12日,經 省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月14日被逮捕。
 
  據悉,該案由深圳市檢察院偵查終結,以盧宏業涉嫌受賄罪于2015年8月20日經省檢察院指定移送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對于盧宏業是否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該院曾退會補充偵查1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2次。
 
  據 指控,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盧宏業分別任南航公司新白云機場南航基地遷建工程指揮部計財處經理、南航公司財務部資產管理經理、南航公司財務部 總經理、南航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南航新白云機場招投標、工程款結算以及南航存貸款、結售匯等工作中,非法收受朱某、鄭某 武、汪某、陳某鋒、陳某化、羅某、柳某琪、楊某等人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406萬元,港幣23萬元,美元1萬元,手表一只,該手表價值人民幣13萬元。
 
  悔罪認罪 檢舉他人犯罪行為
 
  昨日庭上,盧宏業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悔罪認罪,但辯稱多名受賄人都是其上司介紹認識并囑咐他給予關照的,他曾退回過一受賄人送的40萬元,且將10萬元捐給了慈善機構。
 
  盧 宏業還稱受賄是為了家中患癌癥的老人,說媽媽換了肺癌去年12月剛去世,岳母患乳腺癌目前仍需治療。目前盧宏業沒有任何退贓,他和妻子名下有4套房產,但 表示要跟家里人商量退贓,因為家里需要錢救治老人。公訴人在庭上出具的相關證據顯示,盧宏業曾以其父親的名義,用受賄款買了同一層樓的兩套房,但后來轉賣 了。
 
  此外,盧宏業還檢舉了南航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徐杰波,和南航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胡志群。
 
  檢方認為,盧宏業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有檢舉他人犯罪的立功行為。而各界關注這名高管是否有情婦等相關信息,檢方僅在一份證人證言中涉及了盧宏業的女下屬陶某。陶某證言證實了盧宏業是其上司,其身份是財務部總經理。
 
  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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