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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擬認罪 9人不認罪 黃之鋒等藐視法庭案周四再審

2017-07-04
来源:香港商报

  

被告黄之锋出庭应讯。

       【香港商報网訊】2014年占領運動期間,示威者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理旺角彌敦道的占領區,事后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排期昨日開審,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法庭原定昨處理早前表示擬認罪人士的答辯及求情,但因雙方在同意案情未達成全面共識,高院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后至本周四再審理。

  答辯方早前指7名答辯人將會認罪,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司徒子朗、周蘊瑩、朱緯圇、蔡達誠及張啟康,并由資深大狀駱應淦代表求情;至於答辯人楊浩華、黃麗蘊、馬寶鈞及張啟昕亦擬認罪,將由資深大狀麥高義代表於下周一求情。另外9人即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打算不認罪。

  岑敖暉不同意部分案情

  控方杜淦鹖資深大律師甫指,答辯方於上周五下午6時才將修訂的同意案情文件交予控方,當中很多修改是重大且控方不能接納的,包括不承認禁制令曾在報章刊登、岑敖暉不同意占領現場有人宣布警告,希望押后讓雙方再商討。

  陳官表示大致看過答辯人的誓章,內容與律政司所指的案情有出入,部分人認罪認得「猶豫不決」,如果答辯人仍不能同意,可選擇進行審訊,不要浪費法庭時間。陳官終批準押后,待控方索取律政司司長指示及答辯方再商討。

  法官批準認罪被告周四求情

  控方指,感謝法庭給予時間,但雙方需時再索取指示。原定星期四、星期五開審讀開案陳詞,現希望借用星期四時間作辯方求情,星期五才正式開審。陳官批準,本星期四辯方求情,本星期五讀開案陳詞。法庭預留45天審訊期。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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