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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西方对中国信用体系的两个常见误解

2018-11-21
来源:环球时报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网站11月20日文章,中国大规模数据驱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听起来像是鸣响的警钟。在今年10月4日的一次演讲中,美国副总统彭斯将其描述为“一个奥威尔式的体系,其前提是控制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

  当“中国调查新闻和宗教信仰的空间不断缩小”“中国正在收集大量关于公民的信息”等新闻标题频频见诸报端时,关于该体系的神秘感四处蔓延也就毫不奇怪了。但有个小问题。中国正在建立的社会信用体系实际上并不像西方媒体描述的那样。西方媒体在看待中国信用体系时至少存在一些误解。

  第一个误解是社会信用体系收集每位公民的数据。中国政府确实收集所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但是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内部员工和工作人员的档案资料并不在政府采集之列。更重要的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中一些信息是向社会公开的。中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目的是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崇尚诚信、珍视信誉的文化。其实,目前该体系的优先事项是汇总和共享公开型数据,如许可证和其他监管信息等,并在关键领域为法院判决提供相关建议与依据。除非公民或者企业触犯相关法律或不执行法院判决,他们的信息不太可能出现在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中。

  第二个常见误解是,有人认为公民社会行为、消费习惯和政治忠诚度会影响中国百姓的社会信用等级,并构成政府部门对其给予奖励或施加惩罚的参考要素。其实,这种误解通常产生于将商业领域营销实践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混为一谈。中国的很多企业在给消费者评定信用等级时确实会研究消费者的购物和社会行为,以及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相关记录。但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的很多规定以及许多部门出台的联合惩戒体系都依靠已向社会公布的法律、法规和合同义务等标准,而不是依靠不当行为或公民随机活动等宽泛的概念。

  当一个国家的市场秩序饱受欺诈和假冒伪劣等问题困扰。由政府建立并与公众分享信息的社会信用体系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作者Jamie P. Horsley,胡青松译)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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