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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格 好好做人好好做議員吧

2019-05-14
来源:香港商报

  11日,反對派瘋狂阻撓修逃犯例法案委員會開會。

  上周六召開的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成為香港立法會史上最亂的一場會議,莊嚴的議事堂在一眾反對派議員瘋狂阻擾下,淪為暴力相向的「打鬥場」,議員失格,理性喪失,推撞搶咪對罵無所不用其極,不僅令議會蒙羞,更令香港文明法治之都形象受損。

  立法會作為香港立法機關,肩負審核、批准法案和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等重大職責,議員們更是由市民投票選出,深受市民重託和信任,代表市民利益,其工作何其重要,一言一行廣受關注。在如此重要核心的工作崗位上,議員們更應該自我約束,認真履行職責,可是近來一些反對派議員為了一己政治立場,不僅早已將議會秩序、議會議程拋之腦後,更是丟格到連做人的基本禮儀與品格都喪失,令市民恥笑與寒心。早前有許智強搶女職員手機,上周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會上,胡志偉竟然公然爆粗,粗鄙辱罵林鄭月娥女士「八婆」,引發社會強烈反感,眾聲批評其對女性不尊重;周六法案委員會上,一眾反對派議員更是集體動用暴力破壞議程,造成多名議員和工作人員受傷,混亂激烈場面令人驚愕。誰能想到,在文明守法的香港,粗口、辱罵、暴力打鬥這些不入流、受人鄙夷的行為竟然會在立法會上演,竟然會出自尊貴的議員們之口,竟然會被議員們用來作為表達立場的手段和工具!更令人失望的是,這些無禮暴力行為發生後,肇事爆粗議員竟沒有絲毫道歉、悔過與反思言語!難怪社會都在哀歎立會之亂、之衰前所未有!

  雖然基本法與立法會條例都給予議員們眾多權力和特權,來保障其議事與言論自由,但這並不代表議員的言行可以不受約束,也並不代表議員們可以無視規則秩序,甚至無視社會道德。《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清楚訂明,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等,即屬犯罪;第17條亦規定,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立法會或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上周六反對派議員們的暴力行為和故意阻攔顯然已違背法例,議員們切勿濫用權利、為所欲為。

  當然立法會條例中,規定更多的還是議員們應該履行的職責和處理的事務,市民將議員們選進議會,並不是想看其終日政治作秀,拖延「拉布」、對罵打鬧,製造新聞熱點,而是希望能認真議事、處理條例、審議法案、服務社會、服務香港,就如逃犯條例修訂,成立法案委員會至今已舉行共3次會議,佔用大量開會時間,但主席都仍未選出,反對派議員們如果無心冷靜坐下來審議法案修訂,一味反對僵持,鬧劇不斷,拖死的是香港立會名譽與市民信任。

  周六暴力騷亂已對立會秩序與運作造成嚴重衝擊,希望今日重開會議,議員們可以回歸理性、冷靜議事,不要再損害議員的職責與立法會形象;更重要是,不要連做人的品格與道德操守都丟棄了!

  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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