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維邦辭大律師公會副主席 指面對暴力 「公會恥辱地保持緘默」

2019-10-16
来源:香港商报

   

蔡維邦昨日於報章撰文, 解釋辭去大律師公會職務, 是由於公會主要成員對暴力 「保持沉默」 ,與他有明顯分歧, 最終決定辭任。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日前宣布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一事引起社會關注。他昨日在一份英文報章撰文解釋原因,批評示威者放棄理性、改為採取野蠻行徑,遠超法例所訂下的界線。他認為,律師的專業是要譴責不理智的非法行為,但大律師公會主要成員卻「保持沉默」,基於意見上有重大分歧,他最終決定辭任。

  極端暴力無藉口可言

  在這篇題為《對於示威的暴力和其幕後支持者 香港大律師公會恥辱地保持緘默》的文章中,蔡維邦表示,無論示威者的目標多崇高,他們針對財產和人民的極端暴力並無藉口可言,但權威人士,更重要是公會成員卻為他們辯護。他說,自己在衝突中見到銀行被縱火、示威者打政見不同的人等畫面,任何稍為文明的人都會明白無差別暴力會帶來反效果,亦正正解釋為何《刑事法》排斥暴力。他指出,當大量人士不尊重法律,公眾秩序會瓦解,自然會破壞很多社會內誠實和勤力公民的生活,當下已帶來經濟困境,最終或嚴重衝擊香港獨特但愈益不穩的有限度自治體制。

  蔡維邦表示,欣賞年輕人渴望實踐某些政治理想。然而,過去數月,不少年輕人沒有和平表達自己的立場,反而訴諸破壞性行為,遠超法例所訂下的界線,他們當中太多人已干犯了縱火及刑毀等嚴重刑事罪行,又有人自稱烈士,甚至有人宣稱已預備好坐長監。他認為如果法庭審理暴動案,注意力只會落在受害者的傷痛帶來的恐懼和被告的破壞行徑,最後罪犯只會獲判長年的監禁刑期。

  不應將刑事行為浪漫化

  蔡維邦坦言,作為資深大律師,其專業是表明立場,譴責不理智的非法行為,他不滿一些大眾領袖為暴徒找藉口,將責難轉移到政府或其他人身上。他續指,毫無疑問,政府對事件的處理不當,或有象顯示一些警員使用了過分武力,但他認為一個人之前做錯的事情,並不能成為另一人行使暴力的藉口,他認為不應將刑事行為浪漫化,亦無人期望社會動蕩持續下去會帶來「真正的民主」。

  蔡維邦表示,認為大律師公會應該強烈表明不認同造成社會不穩定的罪犯,以及為他們開脫的人,但公會執委會大部分成員卻保持沉默,眼見自己與公會分歧增加,因此決定辭任副主席。

  蔡維邦是於上周三(9日)晚致函公會主席及其他執委、即時解除在公會副主席、紀律委員會主席、及刑事法委員會主席等職務。

  蔡維邦曾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案中,獲刑事檢控專員委託提供獨立法律意見;在旺角騷亂案中,他擔任被告梁天琦的辯護律師。蔡師承本港老牌大狀駱應淦。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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