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UVC燈長照可致傷 消委會測試8款指消毒效能參差

2021-02-18 02:24
來源:香港商報網

 消委會測試市面上8款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俗稱:UVC燈),發現雖然樣本的殺菌效能均達97%以上,但其抑制病毒感染力的效能則由大約15%至>99.99%不等,表現極為參差。消委會指,這類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只宜作為輔助消毒用途,消費者不應過分依賴其消毒能力,而使用時須格外小心,這類紫外線消毒器主要以UVC(短波紫外線)對物件表面進行消毒,惟過量接觸UVC會損害眼睛或皮膚。此外,海關亦作出巡查,檢獲3款共83件懷疑不安全便攜式紫外線殺菌消毒器,並提醒市民使用時潛在的危險。

 殺滅細菌效能均達97%以上

 消委會測試8款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售價由220元至1480元,包括4款同時具有無線充電功能的消毒盒,以及4款內置充電電池的手持式消毒裝置。結果發現,半數樣本對金黃葡萄球菌及克雷伯氏肺炎菌的平均殺滅率由97.52%至99.95%;另有一半樣本對付2種試驗細菌的平均殺滅率都達到或超過99.9%,當中一款於較長的操作時間(30分鐘)下,對付2種試驗細菌的平均殺菌率可超過99.99%。

 惟樣本間抑制病毒活性的表現則十分參差,以甲型流感病毒H1N1作為試驗病毒,表現最差的一款手持式消毒裝置樣本,其抑制H1N1病毒效能平均只得14.97%;另有5款樣本抑制H1N1病毒感染力的平均效能介乎72.10%至98.85%;只有2款手持式消毒裝置樣本,可以減少H1N1病毒感染力超過99.99%。

 消委會亦參考國際標準IEC 62471,在距離樣本200毫米的位置,量度其有效輻照量,以評估樣本對皮膚及眼睛的危害程度,結果顯示有4款樣本,包括3款手持式和1款盒裝樣本屬高危害級別,皮膚及眼睛於短時間暴露在該等產品的紫外線下,有機會引致灼傷或損害;2款則屬中等危害級別,皮膚及眼睛若受產品的紫外線照射,可能會造成眼痛、流淚或皮膚灼熱不適反應。

 全部未標示光生物安危級別

 消委會指,暴露於過高水平的紫外線下,具體危害程度取決於其波長、強度、距離及暴露時間,但檢視各樣本的包裝、標籤資料及說明書後,發現全部樣本都未有標示相關的光生物安全危害級別;1款未有標示警告字句,以提醒消費者切勿照射皮膚或眼睛或直視紫外線光源;5款樣本未有標示紫外線燈的壽命,2款未有提供紫外線燈功率資料。

 是次的測試結果反映,縱然UVC具有殺菌消毒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UVC消毒實際效能取決於多個因素,使用不當或過度照射,都可能會對眼睛和皮膚造成傷害,故消費者考慮使用紫外線消毒殺菌器時,應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並遵照相關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產品。消費者亦不應過分依賴其消毒能力,反之仍要保持日常個人及環境衛生,使用一般的消毒方法,如用約75%的酒精或稀釋漂白水抹拭物件表面及罅隙,較全面及穩妥。(記者 何加祺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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