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議政】「爆眼女」事件顯示法援制度荒謬

2021-06-14 01:54
來源:香港商報

 全國政協委員、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楊莉珊

 2019年黑暴運動中聲稱受傷的「爆眼少女」,原來早於去年已離港,從媒體報道的照片上清晰可見,其雙眼炯炯有神,與送機的親友談笑自若,與常人無異。

 自「爆眼女」事件發生以來,涉事人堅持「三拒」,即拒絕向警方報案,拒絕向警方索償,拒絕提供醫療報告予警方,千方百計阻撓警方的調查,事件疑點重重,真相未明下,更被「黃媒」刻意催化成仇警情緒。

 後來,警方先後兩次憑裁判官手令,向醫管局取得爆眼女的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爆眼女」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警方不向她提供手令副本是侵犯其私隱。案件經過原訟庭及上訴庭審理,均判「爆眼少女」敗訴,「爆眼女」須支付警方訟費(最後還是納稅人埋單)。而令人弔詭的是,該宗司法覆核案正是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負責,爆眼女亦一直缺席聆訊,全程由律師代表出庭,令事件更添神秘。

 批出法援要經過兩個審查,一個叫經濟資格審查(means test),即是申請人無錢無資產。另一個叫案情審查(merit test),即是官司值得去打,有得打。「爆眼女」案之前一宗司法覆核案已敗訴,仍堅持上訴,批准這些申請過到merit test的法援署官員,理應問責。

 法援署批出的是公帑,是納稅人的錢。長期以來,不少市民詬病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申請人欠缺理據仍獲批法援,最終打輸官司照樣要以公帑付訟費,爆眼女的個案,再次暴露法援有淪為亂港工具和提款機之虞。

 濫批法援必須糾正

 在4月23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曾就此質詢法援署署長鄺寶昌:亂批法援,官司誰勝誰負,都是由政府公帑埋單,「爆眼女」可以申請法援,請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官司?點解法援仍然批准申訴人選用昂貴的資深大律師?申請法援竟然可以指定用某律師,變相鼓勵相關律師慫恿申請者濫用法援,令律師團隊們豬籠入水;人哋有億元「612人道支援基金」,點解仲要批法援?

 鄺寶昌當時解釋,如案件較為複雜,法援署會安排兩位律師處理,並指法援申請者有權選擇律師,但法援署其實有監管,有最終決定權,會衡量相關律師曾處理什麼案件、有否不良紀錄等作決定,又指每位法援署的律師每年只會處理最多20宗民事案件,以及最多25宗刑事案件,而通常處理民事訴訟的律師不會重複處理刑事案件。鄺寶昌亦提及,的確有少量法援的申請者,是同時獲批法援和取得612基金資助,但基金其實是資助年資較淺的大律師,跟隨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學師」,相關資金並非直接批出予申請人,又指「學師」做法是培養大律師的慣常做法,已存在多時。

 鄺寶昌的回答,其實暴露了在法援淪為亂港工具和提款機的鏈條上,法援署扮演了重要角色。正是因為有濫批法援,才有長洲覆核王這種人物出入法庭,才有「爆眼女」這種官司連綿不斷,結果全部由納稅人埋單。回歸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利用法援的公共資源,把司法覆核變成攻擊政府武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實現反中亂港的政治目的。

 政府法援總支出近年暴增,由2014/15年度的5.67億元,急升至2019/20年度的11.33億元,5年間升了一倍,但這些錢被法援常客用在指定的律師團隊身上,這真是一個「黃色經濟圈」,也是一個養肥大狀的「黃色經濟圈」,這就難怪大狀如此反政府了。

 回歸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利用法援的公共資源,把司法覆核變成攻擊政府武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香港包括司法覆核和法援在內的司法體制,是時候要大改革了。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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