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無牌無險上路引「風波」 深圳鹽田沙頭角調解「平風浪」

2021-08-19 11:25
來源:香港商報網

 近日,深圳鹽田一市民駕駛無號牌電動車上路行駛,不慎撞上了停放在路邊的機動車,兩車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壞,兩位車主為賠償數額「吵」開了。事故發生期間,正值沙頭角街道綜治辦副主任張文魁入駐交警調解室,他立馬參與調解這起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促使雙方達成一致,及時兌付了賠償款。

 8月11日淩晨,陳某駕駛無號牌電動車在鹽田區壹海城路段機動車道內行駛時,與沈某停放在路邊的機動車車身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兩位車主因賠償數額未能達成一致,而「鬧」開了。

 深入參加沙頭角街道「我當調解員」活動的張文魁獲悉後,第一時間聯繫雙方當事人,在沈某給受損車輛定損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維修費要兩萬多,維修時間還要好幾天,出行各方面很麻煩。」沈某說。

 陳某表示,「我的電動車沒有保險理賠,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一定會承擔,但是你違停也有責任。」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當涉及到自身利益時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寸步不讓,賠償數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張文魁見狀,趕緊把雙方分開調解,在安撫沈某的情緒後,對其做思想工作,一步步穩控疏導,既然雙方都負有事故責任,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和平解決。

 「我只是想發洩一下情緒,只要他能把車修好就行了。」在經過張文魁緩解情緒後,調解室漸漸趨於平靜,沈某態度誠懇,逐漸打開心結。

 「你的電動車沒有買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金額無論多少都要你個人承擔」。另一方面,在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後,張文魁和調解員對症下藥,為陳某進行普法教育,向他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識,讓他清醒地認識到駕駛無牌無險的電動車上路造成的風險隱患。最終,陳某意識到自身法律意識淺薄而造成的事故後果,表示今後會更加注意交通安全,遵法守法,使用正規上牌登記的電動車,併購買電動車保險。

 8月13日上午,雙方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並握手言和,由陳某現場支付沈某13000元的車輛維修費,一起因賠償金分歧導致的干戈化為玉帛。

 沙頭角街道有關負責人表示,群眾糾紛無小事,街道將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不斷完善多元化解糾紛機制,發揮好矛盾糾紛調解「穩壓器」作用,彰顯「沙頭角樣板」的高效調解效力,促進轄區平安和諧。(黃麗蘭  張凱欣)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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