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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聶鵬舉代表:靈活就業群體社會保障需完善

【聲音】聶鵬舉代表:靈活就業群體社會保障需完善

責任編輯:高心雲 2022-03-07 20:15:2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數字經濟平台帶動的服務市場,為創新創業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吸納和帶動了大量的就業人口。以依存互聯網平台的非標準就業、打零工、自我僱傭等多種形式為代表的靈活就業成為新的就業形式,新就業形態蓬勃發展。全國人大代表、科力爾電機集團董事長,湖南科力爾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創始人,董事長聶鵬舉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2021年中國的靈活就業群體已經達到了2億人左右,在解決勞動者生計同時,緩解了城鎮就業壓力。然而由於靈活就業群體工作形態的特殊性,該群體中大部分從業人員未與平台或用人單位確定正式的勞動關係,其實際情況與現有社保政策不相匹配,社保權益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聶鵬舉認為,國內現行社保政策都是建立在有勞動關係基礎上的,然後才有社會保障關係。然而靈活就業群體的就業形態具有特殊性,很多靈活就業人員的情況與現有社保政策不匹配,如有通過網絡平台提供服務但與平台之間沒有勞動關係的,像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還有像網絡主播等靠提供服務獲取報酬但是沒有工作單位的,僅勞動關係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新就業形態的要求。

    聶鵬舉指出,隨着新就業形態的蓬勃發展,當代人的就業觀念和就業形態正在發生變化,部分靈活就業群體雖然處於就業狀態,但是沒有傳統意義上的工作單位及正式的勞動合同。如實踐中,很多互聯網平台上雖然擁有很多靈活就業人員,但平台並沒有與靈活就業人員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是與第三方的勞務外包公司進行合作,這些勞務外包公司與靈活就業人員簽訂的也不是傳統的勞動合同,更多屬於合作協議,這些協議中沒有包含對勞動者社保權益的保障。

    聶鵬舉建議,一方面是,要針對靈活就業群體的就業形態特殊性,出具相應切實有效的社保繳納措施。如根據新的就業形態補充並細化現有社保體系中關於「靈活就業人員」的界定標準,為其辦理社保繳納的登記、繳費等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是,要求平台或第三方用人單位強制為從業人員繳納基礎的社會保險,增加對靈活就業勞動者的權益保障。(記者 朱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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