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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女職員承認9項虐兒罪 被判囚4個月34周

童樂居女職員承認9項虐兒罪 被判囚4個月34周

責任編輯:蔣璐 2023-05-23 18:55:22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早前爆出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26歲女職員涉嫌虐待9名幼童,包括捉住幼童雙腳和壓至「劈腿」狀、掌摑幼童、膝跪幼童身體和大腿等,她早前承認9項虐兒罪,今日(23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34個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斥責被告手法粗野,絲毫不見她對幼童的關愛,案中行為只是體罰幼童,意圖令他們感到痛楚和害怕,並無管教之用。被告又多次舉起腳踏在幼童耳邊,行為對幼童造成「視覺及體感的震撼」,常人即使對動物也不會這樣做,批評被告對幼兒工作不尊重。

    黃官指,被告是有經驗及受專業訓練的幼兒工作者,即使幼童作出違規行為,亦可以用較溫柔方式處理,考慮到幼童年紀,並不能夠理解被告行為有何管教作用,被告只是用暴力去懲罰幼童。

    黃官最終就9項控罪分別以判監6星期至6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最終判處總刑期4個月34星期,即約50個星期。

    27歲被告馮凱琍,承認於於2021年12月1日至21期間,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香港保護兒童會,對三歲男童A、兩歲男童B、一歲男童G、三歲女童I、一歲男童P、兩歲男童U、兩歲女童W和兩名身份不詳兒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所有控罪發生於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1日之間。(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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