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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助!深圳鼓勵舉辦創新性公益體育活動

官方資助!深圳鼓勵舉辦創新性公益體育活動

責任編輯:楊穎婕 2023-09-03 18:38:00 來源: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近日,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發布《關於公開徵集2023年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的公告》,面向社會力量公開徵集2023年9月29日至12月6日期間,在深圳範圍內舉辦的具有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項目,並給予經費資助。《公告》的發布旨在鼓勵社會力量創新舉辦公益賽事活動,構建更加貼近深圳市民需求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體系,不斷提升群眾參與體育賽事活動的熱情。資助工作將採取事前評審、事後資助的模式進行,包括材料申報和初審、專家評審、結果公示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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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關於公開徵集2023年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鼓勵社會力量創新舉辦公益賽事活動,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力量,公開徵集在本市範圍內開展具有創新性的公益體育賽事活動項目,並給予經費資助。資助工作遵循「鼓勵創新,公正透明」的原則。

 一、申報單位

 (一)申報單位應為依法在深圳市登記註冊的企業、社會組織等具備舉辦體育賽事活動資質的法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資助評審公示通過後簡稱「舉辦單位」)。

 (二)申報單位須為賽事主辦方或賽事實際承辦方。

 (三)申報單位不能為政府部門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資助範圍

 2023年9月29日至12月6日期間在本市範圍內自主發起舉辦且具有創新性的公益體育賽事活動項目。

 三、資助方式

 事前評審,事後資助。

 四、資助標準

 (一)2023年度安排資助資金總額90萬元。單個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不含10萬元)。

 (二)每個申報單位當年度獲得資助的群體活動項目不超過2個(含2個)。

 五、資助程序

 (一)申報材料

 1.《深圳市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3.活動方案或規程;

 4.項目組織工作、安全保障、醫療保障等方案;

 5.項目宣傳計劃及實施方案;

 6.項目總經費預算明細(含申請資助經費部分的預 算明細);

 7.無違法、安全責任事故記錄及失信行為自行承諾函;

 8.涉及深圳市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評審標準內容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格式要求

 1.書面材料一式5份,A4紙打印;封面為普通紙質,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匯總材料蓋騎縫章。

 2.不可使用膠圈、文件夾等突出棱邊的材料裝訂(書面材料不退還)。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應於2023年9月6日18:00前,按要求將申報材料整理後裝訂成冊(含PDF電子版)報送至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6003號榮超商務中心B座16樓,同時將PDF文檔發送至郵箱qunti@wtl.sz.gov.cn,逾期不予受理。聯繫人:張竣瑋,電話:0755-88102665。

 (四)材料初審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組織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退回並說明理由,符合申報條件的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五)專家評審

 項目採用綜合評分法。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成立專家評審小組,按照《深圳市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評審標準》實施評審。評審分數確定後,按照每個申報項目評審分值由高至低進行排序,並按排序累加項目申請資助金額,直至計劃安排的年度資助資金全部分配完畢。若經評審,項目總經費預算編制不合理與活動開展實際需求明顯不相符的,實行「一票否決」,評審得分為0分。

 (六)結果公示

 通過評審並確定資助金額的項目將在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間以書面方式實名提出。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向當事人反饋相關情況。

 (七)合同簽訂

 公示結束後,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按照公示後形成的資助意見與舉辦單位簽訂資助合同。

 (八)效果評估

 舉辦單位在資助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當主動接受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的監督管理,配合開展效果評估。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將委託第三方機構,按照《深圳市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效果評估標準》實施效果評估,評估結果60分以上(含60)為合格。評估為不合格的項目,立即終止資助合同。

 (九)資金撥付

 在資助項目完成並通過第三方機構對資助項目總體投入經費和資助資金進行審計後,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按審計結論撥付資助資金;如經審計,資助項目總體投入經費總額低於申報時所提交的項目預算總額80%的,視為虛報項目總經費預算,取消項目資助;高於80%但不足100%的,則按照差額比例扣減和撥付資助資金。

 六、其他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資助或不納入資助範圍。

 1.近三年內有重大違法和安全責任事故記錄的;

 2.正在被有關政府部門或者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3.已獲得財政資助的項目;

 4.項目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5.其他法律法規明確不得申報資助或納入資助的情形。

 (二)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時需編制並提交包含申請資助部分的項目總經費預算明細。申請資助經費部分,需在項目總預算中,按照《深圳市創新性公益體育賽事活動資助項目申請資助部分經費預算開支標準》編制預算明細。資助經費限用於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的場地和設施設備租賃、現場布置、醫療救護、安全保障、交通運輸、宣傳報道、食宿餐飲、聘請人員、技術官員服裝、獎盃獎牌、製作證件、購買保險等相關支出。

 (三)舉辦單位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對資助資金的使用負責,不得超範圍支出,自覺接受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的驗收考評、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有關審計工作,設立明細賬,反映資助收入、支出及結餘情況,在財務報告中如實對資助收入、支出及結餘情況進行單獨反映。

 (四)資助申報工作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所有。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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