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歲的抵港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且未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同時罰款2000元。
昨日(13日),海關人員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女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42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8.1萬元,應課稅值約14.6萬元。該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頂圖:海關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