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向政府港島及離島辦公室提供飲用水事件,海關拘捕「鑫鼎鑫」一名男董事及一名女股東。涉案2人早前已被警方拘捕,其中男董事仍被還押,女股東則獲准保釋候查,海關指仍在調查案件,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今日(20日)表示,經調查後發現涉案供應商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供應的飲用水上,附有虛假製造商資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人員隨即採取執法行動,在昨日和今日(19和20日)拘捕供應商61歲男董事和57歲女股東,男董事目前就警方一宗詐騙案仍被還押,女股東則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警方在本月17日以涉嫌「詐騙」罪拘捕案中兩名男女,並在元朗一貨倉檢獲2600瓶飲用水,亦正通緝一名內地男子。(記者 區天海)
頂圖: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