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政府飲用水招標詐騙案最新調查進度和調查飲用水來源結果作簡報,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圖)今日(20日)晚上在記者會表示,經搜證和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詐騙」罪落案起訴一名61歲男子,他昨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無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被告暫時被還押,而另一名被捕女子獲准保釋候查。
為對案件有更深入了解,商業罪案調查科得內地公安部門協助,過去數日派員前往東莞及深圳市了解情況。其中在東莞市,透過較早前調查所得,商罪科人員到達位於樟木頭鎮樽裝水發貨地點,並得知該地點是一間生產飲用水廠房。

在公安人員協助下,商罪科人員掌握到資料,顯示早前涉案人士委托有關廠房製造及提供特定標籤的樽裝飲用水,繼而經物流公司送到香港並給政府位於港島及離島辦公室使用。但飲用水生產商有別於有人向政府聲稱的生產單位,而合約訂明的生產商並無參與製造該批飲用水。
另一方面,警方已通過內地相關部門確認,該水廠有商業營運及生產飲用水許可文件,水廠具備內地政府要求生產飲用水的相關資格。
商罪科人員在過去兩日了解得悉,有理由相信供給港島及離島政府辦公室的樽裝水,是上址飲用水製造廠生產,稍後會將此行觀察及調查所得,以及在香港所檢取的樽裝水樣本,轉交政府化驗所進行進一步分析。
警方會繼續與政府化驗所緊密合作,進一步檢測今次涉案樽裝飲用水。同時警方感謝內地公安部門在今次案件向香港警方所提供協助。警方與律政司會繼續審視相關證據,以決定下一步執法行動。(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