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邀請山東省司法廳負責同志等解讀《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會上,山東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陳洪波就本次《辦法》修訂最大的變化是什麼、科技工作者最關心的問題是否有了新回應等問題回答本報記者。
陳洪波表示,本次獎勵辦法修訂最大的變化是獎勵力度大幅增加。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提高獎金數額。修訂後的《辦法》將最高獎獎金標準由每人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且新設了獎勵標準50萬元的科學技術青年獎,將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每項獎金由原先的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20萬元、三等獎10萬元,提高為特等獎100萬元、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20萬元。獎金標準修訂後,無論是最高獎獎金還是各項獎金綜合,目前在全國各省中最高,充分體現出山東省委、省政府對高層次人才培育的重視。
二是增加配套獎勵制度。規定對本省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個人或者組織,山東省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配套獎勵。目前,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省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一等獎500萬元、二等獎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有利於吸引更多優秀人才落地山東,匯聚創新力量,展現了山東對突破性、顛覆性重大創新全力支持的決心。
三是保障獎勵發放。規定科學技術最高獎、科學技術青年獎的獎金由獲獎個人享有;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金由獲獎個人按照貢獻大小或者協議分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省科學技術獎獎金。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獎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這些措施都是針對一線科研人員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將有效解決科技獎勵工作中實際遇到的難題,保障科技獎勵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加大科技獎勵激勵力度是山東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推動高水平科技強省建設的有力舉措,有利於激勵廣大科技人員勇擔使命、潛心研究、創造價值,營造全社會尊重創新、鼓勵創新、支持創新的良好氛圍,為加快科技強省建設匯聚強大動能。(記者 王明慧)